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1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对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作了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温家宝国务院总理
副主任:李克强国务院副总理
委 员:尤 权国务院副秘书长
朱之鑫中央财办主任
杨洁篪外交部部长
张 平发展改革委主任
万 钢科技部部长
苗 圩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耿惠昌安全部部长
谢旭人财政部部长
徐绍史国土资源部部长
周生贤环境保护部部长
李盛霖交通运输部部长
陈 雷水利部部长
陈德铭商务部部长
周小川人民银行行长
王 勇国资委主任
肖 捷税务总局局长
骆 琳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刘明康银监会主席
吴新雄电监会主席
章沁生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
刘铁男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
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能源局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