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召开中医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座谈会暨中医电子病历培训班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1]14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召开中医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座谈会暨中医电子病历培训班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1〕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推进中医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和中医医院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系统建设,我司定于2011年9月下旬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中医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座谈会暨中医电子病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交流中医电子病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讨论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中医电子病历培训,包括电子病历发展趋势、中医电子病历标准规范解读、基于电子病历的医疗质量管理、无线移动技术的应用发展等。
二、会议时间
2011年9月22日-23日上午。
中医电子病历试点单位参会人员21日报到,非试点单位参会人员22日12:00之前报到。
三、会议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锦江大酒店(无锡市崇安区中山路218号,酒店总机:0510-82751688)。
四、参会人员
(一)中医电子病历试点单位分管中医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的院领导和相关人员各1人,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
(二)除中医电子病历试点单位外,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名额分配安排其他医院参会(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每家医院2人。
五、其他
(一)请各试点单位围绕中医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本项目为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参会人员授予一类继续教育学分8分。
(三)参会人员食宿费自理,会务费300元/人。
(四)请参会人员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3),并于9月16日前将回执传真至江苏省无锡市中医医院。
(五)会议不安排接送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酒店路线图见附件4。
(六)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 部 帅
电 话:010-59957689 传 真:010-59957684
江苏省无锡市中医医院 徐 娉
电 话:0510-82724874 传 真:0510-82724874

附件:

1.各省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2.各省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3.会议回执

4.酒店路线图

二○一一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1
中医电子病历试点单位名单

省 份

试 点 单 位

合 计

北京市

北京中医医院

1

天津市

武清区中医医院

2

北辰区中医医院

河北省

河北省中医医院

2

石家庄市中医医院

山西省

山西省中医医院

1

内蒙古自治区

兴安盟蒙医医院

2

准格尔旗中蒙医院

辽宁省

辽宁省中医院

1

吉林省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

延边州中医医院

黑龙江省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

上海市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3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江苏省

江苏省中医院

3

无锡市中医医院

昆山市中医医院

浙江省

浙江省中医院

3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

嘉兴市中医医院

安徽省

安徽省中医院

2

芜湖市中医医院

福建省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

厦门市中医医院

江西省

九江市中医医院

1

山东省

山东省中医院

2

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河南省

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

洛阳正骨医院

湖北省

襄阳市中医医院

1

湖南省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1

广东省

广东省中医院

3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江门市五邑中医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1

海南省

海南省中医医院

1

重庆市

重庆市中医医院

1

四川省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3

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医院

绵阳市中医医院

贵州省

黔南州中医医院

1

云南省

云南省中医医院

1

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藏医院

1

陕西省

陕西省中医医院

1

甘肃省

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1

青海省

青海省藏医院

1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自治区中医医院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1

局直属管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1



附件2
各省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省份

参会医院数量

省份

参会医院数量

北京市

3

湖北省

2

天津市

2

湖南省

3

河北省

3

广东省

3

山西省

2

广西壮族自治区

1

内蒙古自治区

1

海南省

1

辽宁省

2

重庆市

2

吉林省

2

四川省

2

黑龙江省

2

贵州省

2

上海市

3

云南省

2

江苏省

3

西藏自治区

1

浙江省

3

陕西省

2

安徽省

3

甘肃省

2

福建省

2

青海省

1

江西省

2

宁夏回族自治区

1

山东省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

河南省

2

 

 


注:各省分配名额不包括中医电子病历试点单位。

附件3
会 议 回 执

姓 名

性别

民族

单 位

职 务

手 机

抵达日期

住 宿

 

 

 

 

 

 

 

单 间( )

标准间( )

 

 

 

 

 

 

 

单 间( )

标准间( )

 

 

 

 

 

 

 

单 间( )

标准间( )

 

 

 

 

 

 

 

单 间( )

标准间( )

 

 

 

 

 

 

 

单 间( )

标准间( )

 

 

 

 

 

 

 

单 间( )

标准间( )


1、请参会人员填写回执并于2011年9月18日下午4时前传真至无锡市中医医院办公室,或发送邮件至会务组联系人邮箱,传真:0510-82724874,电子邮箱:susan99520@163.com。
2、住宿要求请在相应括号内打“√”。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娉  0510-82724874 13961899520  周彩虹 13861865787

附件4
酒店路线图(略)

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锦江大酒店(无锡市崇安区中山路218号,酒店总机:0510-82751688)。
乘车路线:
1、沪宁、京沪高速无锡出口下--江海东路--学前东路--中山路--必胜客锦江餐厅,到达酒店。
2、无锡硕放机场大巴--无锡火车站(南广场)--公交乘65路(或62、201、65路支、12)--八佰伴(三凤桥)站下。
3、上海浦东、虹桥机场可乘高铁--无锡火车站(北广场c岛)乘35路(大)--八佰伴(三凤桥)站下;或乘高铁--无锡火车站(南广场)乘65路(或62、201、65路支、12)--八佰伴(三凤桥)站下。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