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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关于在认证认可行业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认办法函[2011]21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认监委关于在认证认可行业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认办法函[2011]210号)


各认证及相关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要求,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全面建设质量强国,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于2011年9月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为推动“质量月”活动在认证认可行业的深入开展,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国家认监委已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总局副局长、认监委主任孙大伟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质量月”活动提上重要工作议程,按照总局及认监委的总体要求,抓好“质量月”活动各项工作安排的落实,充分体现认证认可对质量工作的技术基础作用。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各认证及相关机构都要积极组织、开展、参与“质量月”活动。各单位可根据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亮点”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国家认监委2011年“质量月”活动安排表(见附件),结合2011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梳理与“质量月”活动相关的工作内容,充实本单位活动方案。
三、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实效
在“质量月”活动中,国家认监委将对各地工作情况适时进行协调、检查。各单位要及时向认监委提供本单位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有效做法(可随时报送)。“质量月”活动结束后,请于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质量月”活动总结上报。
联系人: 王学胜、罗元卓
联系电话: 010-82262706、010-82262711
e-mail: luoyz@cnca.gov.cn
附件:国家认监委2011年“质量月”活动安排表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
国家认监委2011年“质量月”活动安排表

序号

“质量月”活动内容

备注

1

食品检测实验室开放日

总局活动安排表第20项

2

合格评定建立信任专题研讨活动

总局活动安排表第22项“质量大讲堂活动”之一

3

食品农产品认证及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备案宣传

总局活动安排表第31项

4

制作有机产品认证报道电视专题节目

总局活动安排表第32项

5

公布2011年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抽查结果暨质量分析情况

总局活动安排表第33项

6

召开“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新闻发布会”

总局活动安排表第34项

7

开展“认证推动低碳生活”宣传活动

总局活动安排表第35项

8

召开新增iecee体系cb实验室培训宣贯暨动员会

 

9

公布食品复检机构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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