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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国气象局

【发文字号】 气发[2010]2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气发〔2010〕26号)


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集中精力做好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中国气象局根据全国气象局长会议精神制定了《中国气象局2010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中国气象局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气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切实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工作,大力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建设“四个一流”, 扎实构建气象现代化体系,着力加强基层台站建设、气象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和党的建设,认真谋划“十二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气象事业实现更大发展。
一、毫不松懈地做好防灾减灾和气象服务工作
(一)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及重要气象次生衍生灾害易发区的预报会商、预警信息发布和多部门联动,以及灾害性天气过程跟踪监测、有效服务和适时评估工作,及时做好防汛抗旱决策服务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气象保障服务。(预报司、减灾司负责,观测司协助)
(二)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建立相应的业务规范,启动台风灾害风险评估业务系统建设,开展全国台风灾害风险区划。推进雷击风险评估工作。(减灾司牵头,法规司协助)
(三)落实《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围绕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应急联动、恢复重建等关键环节,做好现有气象业务与预案的对接,完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加强应急演练。建立气象灾害预警服务部际联络员会议制度。(减灾司牵头,办公室、预报司协助)
(四)落实《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按照规划要求,推进省、地、县地方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编制工作。继续发挥区域气象中心和流域气象中心的职能和作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示范社区、村镇的创建活动,推动县级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试点。(减灾司牵头,预报司、科技司、人事司、计财司协助)
(五)做好气象为农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全国气象为农服务工作会议,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农业气象科技保障能力,推进城乡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制定《现代农业气象业务发展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抓点带面,整体推进。加强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和关键农事季节的气象服务,发展农用天气预报业务。做好粮、棉、油产量和世界粮食主产国粮食产量预报,继续做好农业遥感应用等为农服务工作。(减灾司牵头,预报司、观测司、办公室协助)
(六)加强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国家、省级对下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的业务技术指导。积极推动特色农业、设施农业、草原畜牧业、海洋渔业、农业布局结构调整等气象服务的发展。推进蔬菜、果品等产量预报业务的拓展。继续深化政策性农业保险气象服务。进一步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科学水平,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的效果评估,推进国家人工影响天气外场基地建设。(减灾司牵头,预报司协助)
(七)健全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继续加强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农村综合信息站建设和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进一步发挥基层气象信息员的作用,推进实现乡乡有分管领导、有气象信息服务站、有气象协理员、有应急响应预案、有预警信息接收设备,村村有气象信息员和预警信息接收设备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组织及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继续做好防御雷电的气象服务与保障。开展农村防雷减灾示范工程建设,做好农村防雷减灾工作。(减灾司牵头,法规司、科技司、办公室协助)
(八)做好气象为各行各业服务。进一步深化与农业、林业、水利、交通、旅游、卫生、电力、安监、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合作,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提升专业气象服务精细化水平,提高专业气象服务效益。(减灾司牵头,办公室协助)
(九)做好气象为重大活动保障。全力以赴做好上海世博会的气象服务保障和各项参展活动,做好上海多灾种早期预警示范项目的实施,重点做好世博会开(闭)幕式、中国馆日和世界气象馆荣誉日等重要节点的气象服务保障工作。认真组织做好广州亚运会的气象服务保障。做好深圳2011年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和西安2011年世界园艺博览会气象服务保障各项筹备工作。(减灾司牵头,预报司、国际司、办公室、法规司协助)
二、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工作
(十)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能力建设。着重提升气候变化科学基础研究和决策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气象部门在国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总体战略及宏观决策中的基础性科技作用。做好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成果的评估和后续服务工作。组织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开展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内政外交的科技咨询。(科技司牵头,国际司、减灾司、办公室协助)
(十一)做好气候变化外交谈判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业务科技优势,扩大服务于气候变化外交谈判的广度和深度。完善各级气象部门气候变化工作沟通交流机制。推进区域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ipcc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大我国专家参与ipcc第五次评估工作的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气候变化培训和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科技司牵头,国际司、人事司、办公室协助)
(十二)做好气候资源监测、预测和评估工作。按照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做好风能、太阳能和空中云水资源的监测、预测和评估等工作,强化风能资源评估认证及成果应用。完成全国各详查区高分辨率风能资源数值模拟和全国各详查区风能资源综合评估。推进省级风电功率预报业务建设。改造和完善已建风能资源测风塔,排除安全隐患。制定太阳能资源观测网布局方案,开展太阳能资源观测示范站建设和太阳能资源监测、评估预报试验。(预报司、减灾司、观测司负责)
(十三)加强重大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和区域经济开发等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实施气候可行性论证业务能力确认工作,认定一批具备论证资质的机构。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业务规范工作。(预报司牵头,法规司协助)
三、全面推进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建设
(十四)抓好公共气象服务业务系统建设。按照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化和提高科技含量的要求,切实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质量,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推进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制作系统建设,强化预报服务产品的深加工和包装,不断满足用户精细化和个性化需求。继续联合国家统计局开展全国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调查。以完善国家级、省级决策气象服务业务规范和系统建设为抓手,加强灾情信息的应用,推进气象灾害评估业务。(减灾司牵头,科技司、预报司、办公室协助)
(十五)推动公共气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中国天气网南方主站及21个省级站网建设。加快中国兴农网和6个省级农网中心站建设。继续推进中国气象频道落地插播和全国统一号码的省级气象服务热线电话建设。大力推进省级气象影视高清数字化业务系统建设。组织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审批和建设工作,加快国家级气象灾害预警手机服务平台建设。(减灾司牵头,预报司、计财司、办公室协助)
(十六)做好专业气象服务设计与指导。加强专业气象服务的顶层设计,制订下发水文气象等专业气象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积极推进省级专业气象服务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提高专业气象服务能力,推动专业气象服务的集约化发展。建设海洋气象等专业化预报业务技术体系,重点发展南海海洋气象业务。(减灾司、预报司负责)
(十七)加强气象预测预报业务体系建设。制定《现代气候业务发展指导意见》,规划设计现代气候业务的发展,推进气候监测、预测和影响评估业务的科学有序发展。召开全国预测预报业务发展工作会议,总结分析预测预报业务建设的经验,研讨预测预报业务发展和业务技术体系建设的关键问题。组织第二届全国气象行业预报技能竞赛,完成《预报员手册》编制工作。推进国家级气候预测指导业务流程的调整。(预报司负责)
(十八)推动预测预报业务系统建设。组建中国气象局数值预报中心,加强数值预报模式研发改进和解释应用工作,深化t639模式产品的业务应用,推进grapes全球模式的业务化进程。加强台风预报、定量降水预报、精细化预报和中尺度天气分析业务建设,继续推进短时临近系统、micaps系统、精细化预报产品库的建设与应用。建设气候预测综合业务平台,完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业务。加强空间天气监测预警工作。(预报司牵头,人事司、科技司协助)
(十九)推动气象资料共享和应用。实施《气象卫星应用发展专项规划(2010-2015年)》。加强卫星资料在数值天气预报、天气气候业务及气象服务中的应用,进一步提高以风云三号卫星为重点的卫星数据共享服务能力。建设全国自动站资料的质量管理及评估业务系统,完善资料应用反馈机制。开展气候资料统计整编工作。(预报司负责)
(二十)加强气象信息系统建设及安全管理。完成新一代卫星广播系统建设。整合高性能计算机资源。升级全国信息网络系统,提高国家及区域和省际间分层次资料共享能力。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三级系统测评,进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试点。(预报司负责)
(二十一)增强综合气象观测能力。贯彻落实《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发展规划》,着力抓好科学调整站网布局、提升观测自动化水平、增强观测能力、确保观测系统稳定运行、发挥观测系统效益等关键环节。完成已建新一代天气雷达运行情况评估工作,修订功能规格需求书,完成增补雷达选型工作。完成8部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做好气象卫星及其应用事业发展40年总结。完成风云四号气象卫星立项、风云三号02星发射前准备和在轨测试以及风云二号03批卫星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加快推进西部地区、高山和海岛无人自动气象站建设。推进边界层风廓线雷达、l波段探空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气象观测(gps/met)站、空间天气观测站等建设。完成800个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建设。(观测司负责)
(二十二)提升观测自动化水平。开展云、能见度、天气现象、固态降水和积雪深度等自动观测业务试点,以及高精度多传感器自动气候站业务试点建设。开展地面观测综合业务平台建设试点。推进瓦里关等大气本底站温室气体在线监测系统及标校系统建设,以及星载温室气体有效载荷研制。(观测司牵头,科技司协助)
(二十三)确保观测系统稳定运行。建立省级综合气象观测系统运行监控业务。建立观测设备业务运行情况通报制度。修订完善气象观测技术装备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人工观测资料和自动观测资料的对比分析。健全雷达、自动气象站保障体系。(观测司牵头,预报司协助)
四、大力推进气象科技创新和气象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四)推进国家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落实《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气象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加强科研基础条件建设和管理,推进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的共享、共用。加强科研成果向业务的转化,完善成果登记、评价、评估制度。完善科研布局,全面实施天气、气候、应用气象、综合气象观测四项研究计划。统筹做好气象行业专项组织申报、交流、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继续争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推动第三次青藏高原科学试验工作。(科技司牵头,减灾司、预报司、观测司协助)
(二十五)完善气象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完善“一院八所”工作机制,重视并积极推动省级气象科研所和部门各类重点实验室的发展。深化局校合作,推进省部共建,进一步发挥高等院校在气象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中的作用。(科技司牵头,人事司和其他有关内设机构协助)
(二十六)推进气象科普工作。加强科普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打造科普活动品牌,深入推动气象科普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工作。(科技司牵头,办公室、减灾司协助)
(二十七)加强气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人才体系建设的意见》,重点抓好学科带头人、业务科研骨干人才队伍建设。做好高层次人才的评价、选拔和管理工作,科学安排对各类人才的合理使用。制定并实施“双百计划”等配套措施和办法。实行预报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推进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工作,加强对气象台长、省级观测业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全面实施省级以上预报员和县局长轮训。继续推进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国内外培训和培训教材建设。(人事司牵头,科技司、国际司、减灾司、预报司、观测司协助)
(二十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百名优秀年轻干部下基层”计划。加强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面向全国气象部门开展省(区、市)气象局副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严管理干部,用两年左右时间进行一次司局级单位干部监督检查工作。推行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继续开展巡视工作,扩大巡视范围。(人事司牵头,纪检组、机关党委协助)
五、继续深化改革,加强气象合作与交流
(二十九)推进气象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积极探索适应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公共气象服务机制体制。完成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第二阶段改革,全面推进省级公共气象服务机构建设。调整国家基准气候站布局,扎实推进国家气候观象台试点。开展调整气象观测“双轨制”业务试点,建立相应的观测方法和业务流程。(减灾司、观测司、人事司负责,科技司、预报司、法规司协助)
(三十)推进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完成省(区、市)气象局内设机构及职能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省级气象部门职能配置,完善运行协调机制。推进海南省气象工作管理体制调整。按照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气象部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做好艰苦气象台站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和推广工作,进一步规范编外用工管理。(人事司牵头,计财司协助)
(三十一)参与和承办重要国际会议。做好2010年中国天气预报高层国际论坛等重要国际活动的有关工作。承办好地球观测组织(geo)第7次全会和2010年地球观测部长级会议,以及wmo第八次国际探空仪对比活动,筹办首届亚洲气象卫星用户大会。(国际司牵头,预报司、减灾司、观测司、科技司、办公室协助)
(三十二)开展气象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建立全球气候服务框架。认真组织好中美、中法、中加、中澳、中丹等双边气象科技合作联合工作组会议。进一步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及周边国家的合作。继续推动与港澳台的气象科技交流与合作。强化国际气象科技合作的效益和项目执行率,做好智力引进和境外培训工作,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着力提高气象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质量。(国际司牵头,科技司等有关内设机构协助)
六、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三十三)加强气象法制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气象法》,推进《气象法》配套法规体系建设,推进《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条例》和《气候资源条例》立法,做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宣传和实施,提高全社会气象法律意识。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健全地(市)级气象行政执法机构,加强气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防雷减灾的社会管理工作。(法规司牵头,观测司、预报司、减灾司、人事司、办公室协助)
(三十四)加强标准化和行业管理工作。落实《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加快国家与行业气象标准制修订步伐,加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气象标准研究。筹建气候与气候变化等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大标准实施和检查力度,推进地方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加强气象行业管理工作。(法规司牵头,减灾司、预报司、观测司、科技司协助)
(三十五)加强气象发展研究工作。继续增强国家级发展研究能力,加强省级和局直属单位事业发展研究工作。围绕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为农服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等做好相关政策研究。(法规司牵头,人事司、办公室、计财司协助)
(三十六)争取各级财政投入加强预算管理。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切实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气象事业的发展水平。建立预算管理责任制,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完善项目评审和审批工作。强化预算执行,明确各单位预算执行目标,确保全部门2010年的预算执行在9月底达到70%,年底达到90%。继续加大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力度,加强项目绩效考评和跟踪问效。(计财司牵头,有关内设机构协助)
(三十七)提高气象科学管理水平。完善并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督查督办工作,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推动管理信息化,启动综合管理信息数据库和综合管理分系统建设。(办公室牵头,有关内设机构协助)
(三十八)规范重点工程建设强化科技服务管理。调整行政管理局职责,强化重点工程前期咨询评估。发挥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的作用,规范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加强科技服务发展政策指导,强化科技服务资产、成本、物资和资金支付管理。(计财司、人事司、纪检组、法规司、观测司负责)
七、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努力做好基层基础工作
(三十九)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按照《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和《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的意见》,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组负责)
(四十)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好各级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启动党员全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强素质、作表率”读书活动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统战群工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青年工作的实施办法。(机关党委牵头,人事司协助)
(四十一)加强气象文化建设。继承和弘扬优良气象传统,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提高气象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大力营造部门和谐进取氛围。继续做好中国气象局第二批文明单位和2009-2010年度全国气象部门文明台站标兵评比工作。开展优良气象传统与作风征文和演讲比赛。围绕重大纪念日和重要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气象文化活动。(机关党委牵头,办公室协助)
(四十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好《中国气象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落实,加快推进气象部门惩防体系建设。加大领导机关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着力加强对基层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和督查。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问责细则,狠抓责任落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司局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局务公开。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推行任中审计。积极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纪检组牵头,办公室、人事司、计财司、机关党委协助)
(四十三)统筹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气象台站建设的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尽快落实713个艰苦气象台站津贴。(人事司、计财司负责)
(四十四)加强基层台站建设。将基层气象台站建设作为“十二五”规划的重点任务,优先安排艰苦气象台站综合改造项目,统盘考虑基层气象台站相应配套设施投入,加快艰苦气象台站生活基地和值班用房的建设步伐。(计财司负责)
(四十五)继续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进一步加大西藏及青海、甘肃、四川、云南四省藏区和新疆气象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力度,继续推进东中西部协调发展和对口支援,完善气象部门援藏、援疆的长效机制,完成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计财司牵头,人事司、机关党委、减灾司、预报司、观测司协助)
(四十六)做好气象宣传和安全稳定工作。统筹部门宣传资源,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主流媒体的联系,构建气象宣传工作新格局。做好维稳、信访和安全生产等基础保障工作。(办公室负责)
(四十七)做好老干部工作。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好离休干部“两项待遇”,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组织引导老同志继续为气象事业的发展发挥余热。(老干办牵头,机关党委协助)
八、做好 “十二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十八)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加强气象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围绕“十二五”气象事业发展重大战略问题开展前期研究。推进国家和地方“十二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支持和配合做好气象工作,将气象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纳入各级政府“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加强国家级、省级专业发展规划编制的统筹集约和有序衔接。进一步强化规划管理,建立和完善气象发展规划体系,出台规划管理办法。做好“十一五”规划的评估工作。(计财司牵头,有关内设机构协助)
(四十九)推动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和立项工作。积极争取《2010-2020年我国气象卫星及其应用发展规划》上报国务院审批。启动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气象信息网络业务发展规划、气象科技发展规划、气象培训发展规划、气象标准化规划等的编制。积极推动国家改革试验区、珠三角等区域发展规划中气象相关项目的落实。推进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气象保障一期工程、气候系统监测工程及早立项。(观测司、科技司、预报司、人事司、减灾司、法规司、计财司等内设机构负责)
(五十)抓好重大工程的建设实施。抓好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工程、气象卫星工程、新一代天气雷达工程和新一代天气雷达信息共享平台工程等在建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启动应对气候变化决策支撑系统工程、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程、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前期建设。(观测司、减灾司、预报司负责,科技司、计财司协助)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抓紧制订本单位落实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要加强沟通和协调,牵头部门应主动会同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予以积极协助;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各项工作要点要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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