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陈琳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16号)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陈琳同志注册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民生证字[2009]20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陈琳(身份证号:610303197811171649)
保荐代表人资格。
二、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陈琳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