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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与CHARTIS INSURANCE UK LTD.从事再保险业务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产险[2010]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与chartis insurance uk ltd.从事再保险业务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0〕14号)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与关联企业chartis insurance uk ltd.从事再保险交易的请示》(美亚保险〔2009〕39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在2010年度与chartis insurance uk ltd.从事再保险关联交易。

请你公司在与chartis insurance uk ltd.签订2010年度生效的合约再保险合同生效后一个月之内,将再保险合同简要文本(slip)上报我会;同时,在每季度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将上季度与chartis insurance uk ltd.签订的2010年度生效的临分再保险合同简要文本(slip)上报我会。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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