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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与ASCOT UNDERWRITING LIMITED从事再保险业务的批复(2010)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产险[2010]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与ascot underwriting limited从事再保险业务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0〕12号)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与关联企业ascot underwriting limited从事再保险交易的请示》(美亚保险〔2009〕36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在2010年度与ascot underwriting limited从事再保险关联交易,但根据《关于再保险业务安全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7〕112号)的规定,ascot underwriting limited不得作为合约再保险业务的首席接受人或合约再保险业务的最大份额接受人。

请你公司在与ascot underwriting limited签订2010年度生效的合约再保险合同生效后一个月之内,将再保险合同简要文本(slip)上报我会;同时,在每季度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将上季度与ascot underwriting limited签订的2010年度生效的临分再保险合同简要文本(slip)上报我会。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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