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关于规范国家一般气象站对外名称的通知
(中气函〔2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
为适应公共气象服务要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中国气象局决定对国家一般气象站对外名称进行重新规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一般气象站对外名称统一规范为国家气象观测站,英文名称为national meteorological observing station,在本站挂“xxxx国家气象观测站”的标牌。其他事宜仍按《关于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名称和标牌的通知》(中气函〔2008〕268号)执行。
二、在内部管理上,国家一般气象站的名称和现行的业务管理规定保持不变。
三、各省(区、市)气象局要在2010年上半年前完成对外站名规范工作,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二○一○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