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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产加工产业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产加工产业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
(2010年)


为全面了解当前我国水产加工业发展状况和为制定“十二五”水产加工产业政策提供依据,我部决定委托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开展水产加工产业现状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查分填写调查表和现场走访重点区域两种方式进行。

二、调查表分为水产加工产业现状调查表和重点水产品加工企业情况调查表两种。水产加工产业现状调查表主要了解区域水产品加工产业发展状况,请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填写,汇总后于7月15日前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重点水产品加工企业情况调查表主要了解重点水产品加工企业情况,请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的重点水产品加工企业填写(重点企业规模标准由各省自行确定),收齐后于6月30日前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汇总。所有调查表均可在中国渔业政务网下载。

三、现场走访重点区域由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组织开展,请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给予大力支持。

四、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必须妥善保管调查资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公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农业部渔业局市场与加工处:朱亚平,010-59192925、59192995(传真);电子信箱:fishmarket@agri.gov.cn。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王凯、王晶,010-65067066、65031380、65041505(传真),电子邮箱:capma@agri.gov.cn;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40号富丽华园a-305室,邮编: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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