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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残疾人基本情况普查工作“五定”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卫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卫政办发[2011]19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残疾人基本情况普查工作“五定”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1〕197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沙坡头区各镇乡:

为高质量完成全区残疾人基本情况普查工作,现将《中卫市残疾人基本情况普查工作“五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中卫市残疾人基本情况普查工作“五定”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我市残疾人基本情况普查的工作任务,为市委、政府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深入推进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和谐富裕新中卫,提供准确、全面的残疾人统计信息。

二、责任分工

(一)责任事项:组织医务人员按照残疾人类型、等级鉴定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残疾人等级鉴定工作;做好人员、车辆的调配,并将《卫生部门残疾人类型、级别评定交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卫生部门评定残疾人底册交接表》(纸质和电子版)按时交市统计局,以供普查登记使用。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人:马桂岚

责任时限:2011年10月15日前

(二)责任事项:组织协调镇(乡)普查机构做好普查物资的准备、前期培训、摸底和残疾人普查表的登记、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责任人:马成宝

责任时限:2011年12月31日前

(三)责任事项:负责残疾人普查经费的筹措和保障工作,确保普查经费及时到位。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人:韩文

责任时限:2011年10月10日前

(四)责任事项:负责对已经过医学评定的残疾人免费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协调基层残疾人联合会配合市残疾人普查办公室做好普查工作。

责任单位:市残疾人联合会

责任人:张学琪

责任时限:2012年1月31日前

(五)责任事项:负责做好辖区内残疾人普查工作的摸底、疑似残疾人鉴定的组织工作;做好残疾人普查登记、审核、编码及汇总上报工作。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各镇(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王 琳 丁志和 任 勤 孙占宏 刘德祥 景兆珍 张鹏 李伏荣 刘险峰 丁志爱 张巨才 黄占荣

责任时限:2011年11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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