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卫市生态移民土地权属处置方案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1〕196号)
中宁、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移民土地权属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11〕58号)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全区生态移民土地权属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11〕433号)文件精神,为科学合理编制我市生态移民土地权属处置方案,全力推进生态移民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中卫市生态移民土地权属处置方案编制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组 长: 马世军 副市长
副组长: 杨 和 市政府副秘书长
范永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 刘学智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高怀麒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马良俊 市扶贫办主任
叶进宝 中宁县副县长
王兴文 海原县常务副县长
张 鹏 宣和镇镇长
李伏荣 永康镇镇长
刘险峰 常乐镇镇长
任 勤 迎水桥镇代镇长
丁志爱 兴仁镇镇长
张巨才 香山乡代乡长
黄占荣 蒿川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范永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高怀麒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o一一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