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池市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4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05]47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河政办发[2006]30号)的精神及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构建河池生态民族文化名城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〇一〇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
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民间文学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及保护传承单位



1


ⅰ-1


仫佬族古歌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二、民间音乐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及保护传承单位



2


ⅱ-1


纳直唢呐吹乐


天峨县



3


ⅱ-2


大旺陶鼓鼓点


都安瑶族自治县



三、民间舞蹈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及保护传承单位



4


ⅲ-1


草龙舞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5


ⅲ-2


瑶族竹鼓舞


大化瑶族自治县



四、传统戏剧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及保护传承单位



6


ⅳ-1


乌洋神戏


东兰县



五、曲艺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及保护传承单位



7


ⅴ-1


宜州渔鼓


宜州市



六、民间美术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及保护传承单位



8


ⅵ-1


仫佬族背带绣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七、传统手工技艺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及保护传承单位



9


ⅶ-1


民间铜鼓铸造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10


ⅶ-2


毛南族石刻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11


ⅶ-3


毛南族木面具雕刻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12


ⅶ-4


中堡苗族服饰


南丹县



13


ⅶ-5


旱藕粉丝制作


都安瑶族自治县



八、民俗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及保护传承单位



14


ⅷ-1


中堡苗族葬礼习俗


南丹县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