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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上报2010年资教生特岗生需求情况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北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鄂教师[201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上报2010年资教生特岗生需求情况的通知
(鄂教师[2010]2号)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团省委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人[2004]2号)精神,2010年继续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重点是资助贫困地区农村乡镇学校。2010年,“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二期)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免费集中培训和“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特级教师巡回讲学,将按照各地接收资教生(特岗生)数量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摸清乡镇学校所需资教生、特岗生的学科及数量,加盖县市区政府公章,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于2010年2月10日之前报我厅教师管理处。同时,请各县(市、区)对2009年资教工作进行总结,并通知资教生对本年度工作进行小结。总结材料和小结材料于3月1日前报我厅教师管理处。

联系人:赵耿,电话:027-87328065(传真)

email:913xyz@163.com

附件:1、2010年度资教生(特岗生)需求情况登记表

2、纳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范围县市名单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0年度“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教师需求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县、市教育局负责人(签名):县市区政府(公章):

单 位

学段

专任  教师  需求数

分 学 科 专 任 教 师 需 求 数

政治

语文

数学

物理

化学

生物

地理

历史

外语

信息技术

体育

音乐

美术

劳动技术

 

小学

 

 

 

 

 

 

 

 

 

 

 

 

 

 

 

 

初中

 

 

 

 

 

 

 

 

 

 

 

 

 

 

 

 

高中

 

 

 

 

 

 

 

 

 

 

 

 

 

 

 

 

合计

 

 

 

 

 

 

 

 

 

 

 

 

 

 

 


填表人: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1、本表需求数只填农村乡镇学校需求数,不含城区学校。
2、纳入特岗实施范围的县市,不安排高中岗位计划。

附件2:
纳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实施范围县市名单
(37个)

一、恩施土家族与苗族自治州(8个)
巴东县、利川市、鹤峰县、恩施市、宣恩县、建始县、咸丰县、来凤县
二、黄冈市(7个)
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蕲春县、团风县、英山县、浠水县
三、十堰市(6个)
竹溪县、丹江口市、竹山县、房县、郧西县、郧县
四、宜昌市(6个)
秭归县、长阳县、远安县、兴山县、五峰县、当阳县
五、荆州市(2个)
洪湖市、监利县
六、襄樊市(2个)
南漳县、保康县
七、孝感市(2个)
大悟县孝昌县
八、咸宁市(2个)
通山县、崇阳县
九、黄石市(1个)
阳新县
十、神农架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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