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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进一步推进昆明市城乡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昆明市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10]5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进一步推进昆明市城乡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昆政办〔2010〕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昆明市城乡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昆明市城乡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加强昆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作,发挥数字城管系统功能,更好地服务“四创两争”工作,构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落实“精心、精细、精品”的城市管理要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增强城市的竞争能力,根据建设部数字化城市管理第二批试点城市要求,借鉴各主要试点城市建设与管理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宜居昆明为目标,科学运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转变观念,创新城市管理模式,理顺体制机制,不断推进城市管理从“小城管”向“大城管”转变,从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从单一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从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从粗放管理向精准管理转变,从突击管理向常态管理转变,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从开环管理向闭环管理转变,从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建和谐、共享城市管理成果的新型城市管理理念和模式。

二、工作目标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的标准,在数字昆明的总体框架下,统一标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形成信息共享、统一监督、两级指挥、分工协作、按责处置、市民参与、综合执法、全面覆盖、分类评价、服务市民的城市管理新模式;实现部(事)件管理、监督的经常化、科学化、数字化和可视化;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健全法规规章,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起监管分离、责任明晰、指挥有力、保障到位、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大城管”体系;强化城市管理中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置机制、高效监督机制和科学评价机制;实现“全面覆盖、长效管理、不留死角、永久保洁”的城市管理目标。

地理信息和城市部件普查工作,由各县(市)区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标准自行组织,并要符合《昆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行政区划编码、单元网格编码、管理部件、事件分类与编码及地理编码规定(2009试行)》普查标准要求,基础数据处理之后,进入市监督指挥中心数据库,市和县(市)区共享。如果因拆迁,部件变化较大,必须按时完成地理信息普查工作,部件普查待建设完成后,进行补充普查。

各县(市)区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建城〔2009〕119号)要求,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落实人员,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2010年6月30日前,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禄劝县、寻甸县政府完成本级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并与市平台对接联动,达到数字城管系统覆盖全市十四个县(市)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主城区,实现城市长效管理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城管为民。以数字城管为平台,推进综合执法,构建“大城管”的新模式,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管理城市向服务城市转变,营造良好的城市软环境。

(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在数字昆明的框架下,共享信息资源、视频监控资源和网络资源等政府所拥有的资源,充分发挥现有公共资源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将市、县(市)区长公开电话和12319等公共服务投诉电话接收的城市公共管理信息,通过数字城管系统闭合流程,解决城市管理问题。

(三)城乡统筹、节俭建设。统筹规划、资源共享、节俭建设、以主城带动县城。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督、统一呼叫平台(12319),避免重复建设。

(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结合昆明实际,分步实施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全面覆盖。

(五)着眼长远、提高效率。按标准化、统一性、先进性、成熟性、可扩展性、安全可靠的要求实施建设,根据发展规划和本地区实际逐步完善、拓展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功能,以推动城市管理信息化、科学化进程。

四、工作流程

(一)信息采集

1.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信息来源:市民投诉(12319服务热线受理、www.km12319.com网上投诉、15912412319彩信平台)、联动部门转交(110、12345市长热线等)、媒体曝光、领导批示、视频监控、城管监督员上报。信息主要来源于市和县(市)区“城管监督员”主动及时发现、上报城管的问题。

2.“城管监督员”在自己的责任网格内,主动发现问题,利用“城管通”报送监督指挥中心。接受中心下达核实、核查指令,核实受理的问题是否真实和是否处理完毕,问题属实符合立案标准的由指挥中心进行立案派遣,已经处理完毕的案件核查上报监督指挥中心结案;反之,按处理流程继续处理。

3.“城管监督员”进入小区巡查,物管必须积极配合,不得阻挠。城管监督员采集信息时,有虚报、漏报、瞒报、假报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依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4.恐吓、威胁、侮辱城管监督员,抢夺、偷盗、损坏“城管通”等装备,或采取暴力手段致使城管监督员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受到侵害、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从重从快依法予以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二)系统流程

1.信息收集(受理)、案卷建立(立案)、任务派遣(指挥)、案件处理(处置)、处理反馈(反馈)、核查结案(结案)、监督评价(考核),工作流程是一个闭环系统。

2.案件处理业务类型包括即办件(在规定时限内处置完成),承诺件(暂时无法解决,以法律文书或公用文书为据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协调件(非市、县(市)区权限内管理的城市部件)。

(三)构成和运行

1.系统构成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基于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环境,集成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单元网络数据、管理部(事)件数据、地理编码数据等多种数据资源。

数字城管信息系统的构成:

(1)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城管通)

(2)呼叫中心受理子系统(12319)

(3)协同工作子系统

(4)地理编码子系统

(5)大屏幕监督指挥子系统

(6)综合评价子系统

(7)构建与维护子系统

(8)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

(9)数据交换子系统

(10)领导移动督办子系统

(11)视频监控管理子系统

(12)公众服务网站子系统

2.网络结构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06-2005)等标准,建立市和县(市)区一体化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2)市和各县(市)区数字城管办公室和市专业部门,通过数字城管专网(没有电子政务网和电子政务网不符合数字城管系统数据视频传输标准要求的专业部门)和市电子政务网络,接入数字城管系统,统一标准,实现网上联动运行。

(3)县(市)区通过县(市)区级电子政务网等网络,将县(市)区级专业部门、办事处(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纳入数字城管系统。

(4)城管监督员利用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pda手机),通过公众移动通讯网络,主动发现和核实城市管理部(事)件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

1.法规保障

试行《昆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五项制度》,制定《昆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办法》,明晰城管专业部门责任、工作制度、监督办法和各项保障制度建设等,保障系统正常、高效运行。

2.标准保障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的立案标准、处置标准、评价标准,结合昆明实际统一标准,分级、分层、分类监督评价城管区域、专业部门和岗位。

3.机制保障

(1)昆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县(市)区和市城管专业部门单位负责领导组成,市政府领导任组长,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通报情况、解决共性问题和研究完善有关联动规章制度。

(2)昆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协调工作组

由各城管责任单位数字城管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会议,通报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抓落实。

(3)通报制度

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媒体通报情况,接受监督。每月向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数字城管成员单位,通报月工作情况。

(二)硬件保障

1.按照昆明市数字城管建设总体规划,建设市和县(市)区两级监督指挥中心。视情况建设县(市)区独立监督指挥中心,也可依托市平台建设县(市)区监督指挥中心,形成市、县(市)区、办事处(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网格)四级网络,全覆盖管理城市。

2.市和县(市)区城管监督员,结合工作轻重,按1-4平方公里配备1名监督员,市和县(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直接管理所属监督员队伍。

3.共享公安视频信息,实现公安视频监控(不涉及公安保密信息)与“数字城管”系统共享,实现视频信号的任意切换、查看、调整、视频立案。视频监控与城管监督员一起,实现发现问题、上报问题、核实问题、监督指挥处理问题。

4.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要求,通过光纤传输网络,保障视频信号和各类图片信息、文字信息及时传递。

(三)监督保障

领导(纪委)监督、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监督、媒体监督、考评监督、市民监督、制度监督,监督各类问题主动发现、及时处置落实,提高按时结案率和工作质量。

(四)考评保障

数字城管中所包含152小类部件、71小类事件问题,基本涵盖了城市管理中的方方面面,结合《昆明市城市长效管理综合考核办法》,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对各县(市)区、市级专业部门进行实时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定期通报。实行对各县(市)区考核与保证金制度挂钩,以考核促进按时结案、促进城市管理。

(五)宣传保障

通过宣传,让更多市民了解数字城管及12319城管服务热线,主动参与、支持、维护、监督城市管理工作。

与云数传媒合作,制作公益广告片,在公交车上播放;通过10086发短信,向移动客户宣传12319;在昆明市数字城管公众信息网网站www.km12319.com上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规和数字城管工作;选择20个城管专题,通过媒体进行系列宣传;积极推进数字城管宣传工作进入社区、走进学校。

(六)经费保障

将系统运行维护费,软件、硬件维护经费,移动、电信线路租用费,城管监督员劳务费和“城管通”综合服务费,信息受理员劳务费,地理信息和部件数据更新费,数字城管工作经费,标准普及法规宣传费,监督考核经费,制度创新合作研究经费,装备配备更新经费、系统功能扩展完善等经费分级列入市和县(市)区财政年度预算,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和功能拓展。

六、工作要求

数字城管平台搭建完成只是数字城管工作的起步,适应城管新模式、理顺关系、制定标准、完善制度、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发挥作用,任重道远。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数字城管是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核心内容。建立全市统一协调指挥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数字城管系统建设、运行、推进的有效组织和领导,特别是属地城管责任单位,要统一协调、密切配合、按职处置、按时限按标准完成两级监督指挥中心派遣的工作,提升按时结案率,保障数字城管系统发挥最大效益。

(二)整合资源、理顺体制。整合视频资源、城管人力资源和各类信息资源等,降低数字城管建设和运行成本。逐步建立起城市管理执法主体、城市运行维护主体、城市协管自治主体相互协作、共同参与、职责明确、全面监督的“大城管”机制,落实编制、人员,明晰责任,减少扯皮,提高工作效率。

(三)落实经费、按期运行。按照数字城管建设运行相关规范、标准和市政府统一规划,各县(市)区要及时报批立项、预算落实经费,组织实施建设,并与市级信息系统对接,经验收合格后联动运行。

(四)建章立制、长效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减少浪费。以《昆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规范数字城管系统建设、运行和落实相应保障。

附件:1.数字城管基本概念

2.数字城管子系统简介(略)

附件1
数字城管基本概念

数字城市。就是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充分采集、整合和挖掘城市各种信息资源(特别是空间信息资源),建立面向政府、企业、社区和公众服务的信息平台、信息应用系统以及政策法规保障体系等。

数字城管。数字化城市管理,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基于万米单元网格和城市管理部(事)件法,量化城市管理的部件和事件,明晰责任、准确定位、细化管理行为,形成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处置和监督评价多层面完整闭合的系统和方法。
单元网格。是指城市市政监管的基本管理单元,是基于城市大比例地形数据,根据城市市政监管工作的需要,按照一定原则划分的、边界清晰的多边形实地区域(面积约为一万平方米)。

城市部件。是指城市市政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各项设施,包括市政公用设施、城市道桥路灯设施、城市交通设施、城市环卫设施、城市绿化设施、房屋土地类市政工程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

城市事件。指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受到影响或破坏,需要城市市政管理部门处理并使之恢复正常的事情和行为的统称。

专业部门(城市管理联动处置部门)。城市市政管理各相关部门的职能和职责,对管理部件和事件问题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落实问题处理的责任单位。

序号

子系统分类

功能描述(应达到功能)

功能拓展描述

1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城管通”) 供城管监督员使用,通过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实现主动信息采集、报送部(事)件问题,接收监督中心分配的核实、核查任务。 可拓展,部件更新维护子系统;无线视频无线采集子系统。
2呼叫中心受理子系统(12319)供监督指挥中心使用,接收监督员上报和公众举报的城管问题,建立市政管理问题案卷并发送至协同工作子系统;向监督员发送核实、核查等工作任务。可与12345、110等部门进行联动。
3协同工作子系统
供监督指挥中心、专业部门和各级领导使用,将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等环节关联起来,实现监督指挥中心、专业部门之间信息同步、协同工作和协同督办;提供城管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工具;提供部件在线更新工具。经过深入开发可与原有办公系统(oa)或电子政务系统进行对接。
4地理编码子系统为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协同工作子系统等提供地理编码服务,实现地址描述、地址查询、地址匹配等功能。 
5大屏幕监督指挥子系统
整合各类基础信息和业务信息,实现基于电子地图的城管监督指挥功能,通过大屏幕对城管问题位置、业务办理过程、监督员在岗情况、综合评价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控。拓展后将与视频监控子系统结合。
6综合评价子系统
根据城管工作过程、责任主体、工作绩效等评价模型,对区域、部门、岗位进行综合统计、计算评估,得出相应的评价分值,生成可视化的评价结果。 
7构建与维护子系统
实现对系统机构、人员、业务、工作表单、地图、工作流、查询、统计等相关信息的配置,完成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扩展工作。 
8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实现对空间数据资源的管理、维护和扩展功能,并对空间数据的显示、查询、编辑和统计功能进行配置。 
9数据交换子系统实现城市市政监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交换信息可包括市政管理问题信息、业务办理信息、综合评价信息等。 
10领导移动督办子系统将城市管理重点问题,通过无线网络发送相关领导并接收指示,同时领导可以查询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督办。可拓展为领导查询、分析移动终端;结合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可拓展为领导电子政务系统移动终端。
11视频监控管理子系统接入公安视频监控信号和其他城管视频信号,可进行视频信号的分配、遥控、图像采集并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权限控制,为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减少现场巡查的城管监督员,资源共享。 
12公众网站发布子系统公众网站发布系统是整个系统的网上发布平台,用于为公众提供投诉平台、并向公众发布城市管理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城市管理政务公开、公众投诉、问题处理状态、处理结果和宣传城管政策法规等,主要公布综合评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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