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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招商引资和争取上级资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颁发部门】 鹤壁市政府

【发文字号】 鹤政[2010]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招商引资和争取上级资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鹤政〔201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招商引资,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招商引资和争取上级资金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对山城区等11个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市发改委等10个争取上级资金先进单位,付爱国等11名招商引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授予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广东佛山陶瓷协会和刘真铭、何全福2名同志招商引资贡献奖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努力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扎实做好今年招商引资和争取上级资金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为我市加快两个构建、实现率先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9年度全市招商引资和争取上级资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9年度全市招商引资和争取上级资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招商引资先进单位(11个)

(一)县区和产业集聚区

山城区、淇滨区、浚县、开发区、淇县、鹤山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山城区、淇滨区各奖励10万元

(二)市直部门

市招商办、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建设局

市招商办、发改委各奖励10万元,市林业局、建设局各奖励5万元

二、争取上级资金先进单位(10个)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

以上10个单位各奖励2万元

三、招商引资先进个人(11名)

付爱国(市招商办招商二局副局长)

闫建华(市招商办驻深圳办事处主任)

廖艳红(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

牛桂保(淇滨区招商办主任)

于新乐(山城区招商局局长)

张忠泽(鹤山区招商局局长)

胡润华(淇县招商局局长、发改委副主任)

马文志(浚县招商局副局长)

王新锋(开发区招商办副主任)

王文清(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招商处副处长)

朱爱华(市建设局科员)

四、招商引资贡献奖(单位1个和个人2名)

广东佛山陶瓷协会,奖励10万元

深圳三诺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刘真铭,奖励10万元

广东佛山禅城区私营企业协会会长何全福,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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