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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财会[2011]14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1〕1402号)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到期变更建行、浦发、农行三笔资本保证金存款性质的请示》(中荷人寿〔2011〕9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变更以下三笔资本保证金存款的性质,以下三笔存款不再作为资本保证金存款,可由你公司依法处置。

一、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的5000万元人民币。

二、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的3000万元人民币。

三、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的8000万元人民币。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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