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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张新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产险[2011]140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张新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1〕1407号)


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张新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民安保险〔2011〕34号)收悉。经审核,张新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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