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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财建函[2010]8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工作要点的通知
(财建函〔2010〕80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2010年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2010年1月27日

2010年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工作要点

2010年财政经建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省经济工作、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实施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稳定的政策措施,以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积极发挥财政经建职能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应对,全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1.继续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做好扩大内需基础信息的整理、核对和汇总工作,做好扩大内需工作进程、政策动态和数据信息的整理分析工作,完善中央扩大内需省、市、县配套资金落实机制。
2.积极筹措资金,优化投资结构,拓宽投资渠道,加大对“861”行动计划的支持力度,采取多种途径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3.坚持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作用,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技术改造投资支持力度,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支持创新”的原则,积极探讨我省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研究。
4.以国家批复我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给予我省示范区更多的财税政策,同时,探索建立我省支持示范区切实有效的财政政策措施,推动示范区快速发展。积极支持合肥经济圈和皖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锐意改革,加快经济方式转变
5.探索公路建设还贷和投融资平台建设。按照分级承担原则研究制定初步还贷方案,尝试通过盘活路产路权,发行政府债券、与高速公路建设企业捆绑投融资、鼓励社会投资等方式构建新的交通建设投融资平台,以确保交通行业燃油税费改革后的可持续发展和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6.进一步完善我省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对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范围和补贴对象进行准确界定,对土地流转、开荒等引起的补贴归属做出明确规定,以构建促进粮食增产和维持农民种粮收益的长效机制。
7.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实行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后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以产粮大县为主要实施地,以种粮大户为项目主要受益者,选择适合解决不同区域问题的项目支持方向,发挥新增补贴资金促进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使用效益。
8.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着力培育我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推进我省“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屋顶计划”的开展,积极实施可再生能源“城市示范”和“农村县级示范”,带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应用,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非粮生物、秸秆能源化利用等项目资金支持。
三、扎实推进,积极稳妥开展工作
9.进一步完善提高工程类民生工程的实施,突出工程类民生工程预算执行和管理的难点,着力完善资金筹集和预算执行工作;促进工程类民生工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研究解决建管脱节问题,做好项目后续管理工作。
10.积极落实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实施;推进重点流域“十一五”规划实施和重度污染支流环境整治,进一步提高水污染防治能力,加快推进淮河、巢湖及长江和新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开展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完善“以奖代补”机制,通过绩效评价,科学合理分配专项资金。积极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11.开展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工作,统筹安排地方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整治资金,积极稳妥地开展综合整治、整村推进试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2.按照《关于鼓励“走出去”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意见》精神,加大矿产资源勘查投入,通过创新地质勘查工作体制,发挥国有地勘队伍地质找矿主力军作用,力争在重点矿种的勘探上有所突破,为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
13.按照《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安徽省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应急工程“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积极筹措资金,保障采煤塌陷区治理项目经费和工作经费需求,认真做好采煤塌陷区治理工作,保证采煤塌陷区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塌陷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4.扎实有效的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围绕排查阶段和整改阶段的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财政牵头的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5.改革和完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投入机制,合理筹集并调度资金,保障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需要。按照事权划分和责任,对市县实施的水利项目,逐步实行“以奖代补”机制,调动各级对水利项目投入的积极性。加强对水利项目的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深入学习,全力提高财政经建干部素质
16.坚持以学习沈浩精神为主旋律,创新学习方式,积极开展“学习提升年”活动。把沈浩同志的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深入学习,勇于实践,不断探索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针对当前财政经建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新任务、新课题,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全面提升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主动理财水平,全面适应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需要。
17.深入开展财政支持“低碳经济”研究和财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等课题研究。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动态和形势变化,进一步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努力把握经济政策与财政政策走向,进一步加大预测、谋划、调研、应对的工作力度,尽可能掌握工作主动权和先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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