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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大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10]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大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0]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因部分州安委会成员发生变动,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大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现通知如下:
主 任:程云川 州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李 超 州政府秘书长
李继显 州政府副秘书长
常建华 州安监局党组书记
成 员:段晋槐 州安监局局长
何玉兰 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察局局长
杨光军 州财政局局长
赵新光 州人事局局长
杨 剑 州质监局局长
丁一先 州卫生局局长
茶崇亮 州水利局局长
赵明光 州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根惠 州供销社主任
李国灿 州气象局局长
田树泽 州公安局副局长
刘文章 州公安局副局长、州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梁波 州消防支队支队长
朱建平 州公安治安支队支队长
谭小军 武警大理支队副支队长
何笠原 州安监局副局长
许金海 州安监局副局长
早合兴 州建设局副局长
杨灿荣 州农业局副局长
何福堂 州发改委副主任
赵健昌 州经委副主任
冷跃冰 州旅游局副局长
刘宏逵 州商务局副局长
刘晓标 州科技局副局长
王朝强 州司法局副局长
倪永华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阿怀聪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永斌 州交通局副局长
吉向阳 州林业局副局长
李俊明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段 彪 州环保局副局长
成云滔 州工商局副局长
罗占宇 州教育局副局长
王正林 州政府新闻办主任
马忠华 州政府法制局局长
李成林 州广电局副局长
丁宏涛 团州委书记
州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州安监局,为州安委会常设办事机构。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常建华兼任,副主任由段晋槐、刘文章、王梁波、何笠原、许金海兼任。
州安委会主要职责是:(一)在州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州安全生产工作。(二)研究提出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措施。(三)协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四)完成省安委会和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州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州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州重大事故调查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州安委会工作规则按《大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执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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