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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泰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统一安排,2010年春运工作从1月3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运输组织和保障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利、快捷、有序出行,确保生活生产重要物资的运输,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春节运输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预测,2010年春运期间,全市春运旅客运输量将达到480万人次,比去年上升2.6%。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保春运就是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做好春运工作,不仅是为人民办实事,更是政府应尽的职责。各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春运指导原则,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抽调有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制定总体运输方案及应对恶劣天气下的工作预案,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春运工作。各市(区)政府也要抓紧成立春运领导机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快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细化,确保春运顺利进行。

二、强化监管,确保春运安全

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始终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输管理的各项规定,按照国家《关于切实做好“两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从运输企业、场站、车辆、从业人员等环节入手,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以赴确保春运安全。

春运前,各地要督促运输企业对所有参运车船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问题要认真整改,以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严禁各类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船参加营运。要严格审查驾车人资格,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范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保证行车安全。要加强运营过程动态监控,充分利用gps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实现道路运输实时动态监控,尤其加强对超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监管。

要加强对公路、航道、重点车、船、站埠、港、闸、桥、渡口的安全检查。继续把制止长途客车超载作为春运安全的重点,严禁车船超载、超速、超里程运输,严禁汽车渡船出现危险品运输车辆与客运班车混渡和客车不下客登渡,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加强车船、站埠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的查堵工作,强化客运场站的源头管理和客运车辆的途中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全市长江、内河渡口的安全监督管理,认真检查辖区内所有的车船工具及配套设施,落实冬季及高峰期运输的应急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三、科学调配,高效有序组织

今年我市经济平稳回升,群众出行需求旺盛,容易出现“民工返乡流”、“探亲流”、“学生流”高峰突发并交织重叠的情况。各地要结合当地特点,提前调查了解春运旅客的流时、流向,认真制定应对方案,合理安排运力,加强各种运输方式间衔接,方便旅客中转,确保旅客走了、走好、走得安全。要针对节前和节后不同地区、不同时段、不同旅客的运输需求,适时调配运力,以应对客流高峰。各运输企业要充分发挥骨干作用,服从大局,听从各地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调度、指挥,相互配合、支持,搞好运输中转和衔接工作,防止旅客滞站、滞港。各公路收费站及过江渡口等要采取客运车辆优先通行等措施,防止可能出现的路堵现象。

为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并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春运应急运力储备工作,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要提早准备,以防不测。

四、严格执法,维护良好秩序

春运期间,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制定周密的源头管理和动态稽查方案,切实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好运输市场秩序,确保春运工作有序进行,保障广大旅客、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既要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宰客、甩客、倒客、卖客、倒卖客票、超载、拒载等违法违章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又要确保执法文明、规范和准确,体现交通执法应有的素质和水平。

要切实加强价格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认真执行票价政策,做到明码标价,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春运期间,各地要设立监督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对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要及时进行核查处理。要高度关注行业稳定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不稳定苗头,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管理,加大黑车打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通力协作,营造和谐氛围

春运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尽职尽责,扎扎实实地做好春运工作。交通部门作为春运工作的主力军,要准备好充足运力,落实好应急预案,加强组织协调,保证旅客走好走了;公安部门要备足警力,重点维护好车站、码头和民工集散地的治安秩序,并及时、迅速处理好各类交通事故;安监部门要加强春运的安全监督工作,实施春运全过程安全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肃追究春运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责任;卫生部门要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加强车站码头和民工集散地的卫生防疫检查监督,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劳动部门要及时掌握我市输出和输入以及市内流动民工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并加强与交通部门的联系,以便组织有序流动;民政部门要与公安部门配合,做好城市各种流浪人员的救助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中短期气象预报,遇有突发恶劣天气要迅速向春运办等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春节运输任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结合创建文明行业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认真执行有关运输服务质量标准,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公交企业、各客运场站和车船要积极开展“春运安全与文明同行”为主题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努力为旅客提供安全便捷、整洁有序、热情周到的运输服务。

各市(区)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意抓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及时报道春运中的情况,宣传好人好事、曝光违法经营行为。要做好春运运量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汇报、处理各类情况和问题。春运开始后,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春运动态,遇有重大情况随时上报。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排查和化解行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和全国“两会”召开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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