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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参加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琼建质函[2010]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参加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琼建质函[2010]24号)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通报当前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的地区,通报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及典型事故案例。提出2010年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0年1月29日15:00。

(二)会议地点:海口地区参会人员在海南省主会场参加会议,主会场设在海口市南海大道中国电信枢纽大楼四楼电视电话会议厅;各市县参会人员在各市县分会场参加会议。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主会场人员: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海口市政府有关负责人,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有关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房地产企业主要负责人。

(二)分会场人员:市(县)政府有关负责人,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及相关科(股)室负责人,有关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房地产企业主要负责人。

四、有关要求

(一)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

(二)各分会场由市(县)建设局负责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并组织,同时请各市县建设局将参加会议的主要领导名单及参会总人数等情况,于2010年1月27日12:00前告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电话:65338732,传真:65308963。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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