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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徐州市建设局

【发文字号】 徐建发[2010]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徐建发〔2010〕12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全国和全省“两会”也召开在即。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根据市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徐政发[2010]3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立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各地、各单位自查与市建设局督查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力争通过扎实有效的行动,切实排查治理一批安全隐患。检查分二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1月25日至1月30日)。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节日和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活动,并按照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切实整改落实。1月31日前,各地、各单位将自查小结上报市建设局安监处。
第二阶段为督查阶段(2月1日至2月8日)。市建设局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队对市区和各县(市)进行督查。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深基坑支护、塔机拆装、脚手架搭设、主体防护、临时施工用电、房屋拆除情况;春节期间施工安排及值班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春节前工期安排情况;民工工资兑现情况。严肃查处“三违”行为,严密防范高处坠落、坍塌、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火灾等事故。
三、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这次安全检查。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检查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和参与检查,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督促检查,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自查阶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当地建设(筑)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落实整改。
2、各督查组应对分组内的区域进行督查。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查组应下发书面通知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将事故隐患彻底消除。
3、做好情况汇总和信息报送工作。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形成书面材料,于2月9日前报市建设局安监处。

附件:督查组人员分配及督查地区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督查组人员分配及督查地区

第一组:张军带领人教处、计财处、监察室,督查中山南路以东,淮海东路以南地区和铜山县,安监站抽一人配合;
第二组:朱步带领监察支队、村镇处、建筑业处,督查徐州经济开发区和贾汪区,安监站抽一人配合;
第三组:韩尧带领建筑工程处、定额站、法规处,督查新城区和睢宁县,安监站抽一人配合;
第四组:刘浩鹰带领科技处、抗震处、审图中心,督查中山北路以西,淮海西路以北地区和新沂市,安监站抽一人配合;
第五组:陈刚带领城市建设处、房地产业处、拆迁办,督查拆迁工地、重点工程,安监站抽一人配合;
第六组:吴桂飞带领安监处、招标办、市场处督查中山北路以东,淮海东路以北地区和邳州市,安监站抽一人配合。
第七组:杨兆峰带领招投标交易中心、劳保办、老干部处、档案馆,督查九里区和沛县,安监站抽一人配合;
第八组:姜建国带领办公室、工会、装饰办,信访办、机关党委,督查中山南路以西,淮海西路以南地区和丰县,安监站抽一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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