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合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工商办〔2010〕20号)
各市、州工商局,扩权试点县(市)工商局:
现将《2010年全省合同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望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在工作中要注意及时总结好的工作事例和经验,供大家交流。
附件:2010年全省合同监管工作目标任务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2010年全省合同监管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合同监管工作要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会议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和西部全面开发开放三个大局,进一步夯实合同监管工作基础,不断创新合同监管与服务的机制和手段,为促进我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和“两个加快”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大力开展合同帮农工作
(一)切实转变观念,加大合同帮农工作力度。要充分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职能、方式转变的方向,增强自觉服务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大局、提升监管形象和效果的观念,重视和加强合同帮农工作,促进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积极运用合同法律制度提高生产经营的能力,不断壮大、发展。
(二)进一步推进合同帮扶点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要继续开展以工商所为基础、以村委会和12315维权站等组织为依托的合同帮扶点建设,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取得较大的进展。每个帮扶点要落实合同帮扶联络员1-2人, 建立合同备案、回访、争议调解等制度,健全合同指导、服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机制。
(三)丰富形式,充实内容,加强宣传、培训和指导服务工作。根据当地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开展针对农民、农村经纪人和涉农企业的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积极为广大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涉农企业等提供动产抵押融资、合同签订履行及合同示范文本等方面的指导、咨询以及争议调解等各种合同服务,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合同的指导与服务工作。
在办理涉农企业动产抵押中,要突出对信用记录较好、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服务和指导,积极献计献策,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在动产抵押融资中的困难。
(四)强化监管,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要重点加强对涉农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等与农民签订的合同和当地主要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的备案,并通过回访,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对利用合同实施欺诈、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要加强涉农格式条款的监督,纠正不公平格式条款;要积极制定推行结合当地特色和需要的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农民、农村经纪人、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广泛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对已发布使用的示范文本,要注意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使其更加规范、完备、适用。
二、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引向深入,推进合同信用建设
“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是政府引导下的合同信用建设的组成部分,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活动具有了坚实的基础,影响面也不断扩大。“十一五”规划以来,以信贷、纳税、合同履约和产品质量信用建设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国蓬勃开展起来,为“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注入了新的时代意义,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各地要紧密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大力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同时要把“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放到合同信用建设的大的系统中,从政府综合合同行政监管部门的角度思考、谋划和入手,坚持改革创新,结合重大合同备案等监管工作,不断增强合同信用评价的科学性、活动组织参与的开放性,不断改进活动开展的程序和方法,提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面。
今年各地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10年“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通知》(川工商办〔2010〕2号)的精神,组织实施当地“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各项工作。
三、积极开展动产抵押登记,为三类主体经营发展解忧、助力
各级工商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在蔓延,对我省围绕“三个大局”、推进“两个加快”既是严峻的挑战、也是重要的机遇。动产抵押登记是省局确定的“五种融资服务方式”之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瓶颈的重要措施。各地要立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动产抵押登记职能,主动服务,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融资生产、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有力的支持。要突出对当地重点骨干企业、涉农龙头企业、农村种养大户的帮扶,对资金困难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积极想方设法、牵线搭桥,运用动产抵押融资方式帮助他们破解生产经营中的融资难题。
各地要按照省局的要求,将登记工作职能向基层工商所延伸,通过工商所的工作使更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了解、掌握动产抵押融资的知识、方法,为三类主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动产抵押登记服务。为此,各地要加强对基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培训,提高有关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充分发挥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作用,促进和谐
合同争议调解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调解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我省“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维护交易关系和谐,促进交易顺利完成具有积极的作用。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川委办〔2009〕1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法发〔2009〕45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的地位和作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和《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调解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积极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一是要将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与合同帮农、合同解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拓宽工作覆盖面;二是要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制度和程序,适应调解工作发展的新要求;三是要探索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有机衔接、上下延伸”的机制。
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要指派具有一定合同业务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合同争议调解员,落实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努力争取对合同争议“发现早、处理快、效果好”。
各地要注意收集合同行政调解典型案例,进行深入的分析、交流,找出产生纠纷的原因,总结解决问题的经验,结合合同监管职能,从预防和处理两个方面下功夫,不断改进工作。
五、加强拍卖市场监管,规范拍卖行为
拍卖正成为市场交易中越来越活跃的方式,对经济发展和市场秩序影响也越来越大。当前,我省拍卖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委托人与拍卖人串通或者竞买人相互串通控制拍卖交易、拍卖人采用贿赂手段争揽业务、拍卖人不依法进行拍卖备案等等,影响了拍卖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拍卖监管的顺利进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从拍卖活动备案和监督检查入手,加强对拍卖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一是开展对拍卖企业及拍卖行业协会行政指导,加强对拍卖企业的宣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拍卖企业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增强拍卖企业守法经营的意识;二是严格执行拍卖备案制度。对不依法进行拍卖前和拍卖后备案的拍卖人,要依法严肃处理;三是强化对拍卖活动的监督检查。设立公开的举报投诉电话,对举报投诉有证据和线索的,要展开深入调查,依法处理;对举报投诉无证据的,要跟踪拍卖活动全过程,加强监管。
今年,省局将择时组织拍卖市场监管专项执法行动,各地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注意收集拍卖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动向,以利集中开展整治。
六、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树立合同监管执法权威
合同欺诈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危害市场交易秩序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予以坚决打击。查处合同欺诈行为是国家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地履行这一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奋力开创合同监管执法的新局面,树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监管执法权威。一是加深对合同监管执法职能认识。《合同法》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利用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虽然仅作了原则规定,但《旅行社条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军服管理条例》、《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规均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监管的具体规定,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今年国家工商总局将出台《合同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各地要作好实施准备工作,加强合同监管执法制度和队伍建设;二是突出工作重点。要围绕种植养殖、房屋买卖、旅游、中介服务、特许经营等合同加大监督、排查力度,及时处理涉及“三农”的合同欺诈案件。对典型案件要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曝光,揭露违法行为的特点和危害,增强公众识骗防骗的意识和能力;三是要注意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合同违法行为新苗头、新特点、新动向,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改善工作效果。
七、全力做好合同监管地方立法工作,强化合同监管职能
去年我省合同监管立法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已经进入省人大立法程序。今年,我们要继续推进合同监管立法工作,争取《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早日出台。各地要继续积极参与、配合,促进合同监管立法工作顺利进行。一是要配合合同监管立法,进行广泛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和企业了解合同监管立法与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关系,增强广大群众和企业关注和参与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氛围;二是要继续开展有关合同监管的调研工作,针对典型行为、典型案例,展开深入剖析,为合同监管立法工作提供理论与实务的支持;三是按照省人大立法程序,要开展省内外立法调研。调研工作开展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准备,积极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全力配合立法调研工作,确保调研的质量和效果。
八、认真做好合同统计、信息和档案管理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对合同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合同统计、信息和档案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部门有关统计、档案的有关法律和制度规定。一是要建立健全分类清楚、条目齐全的台帐,为全面、准确地开展统计、档案工作奠定基础;二是要及时、准确、全面地统计报送有关报表和文字分析材料,全面反映当地合同监管工作状况,深入分析工作的新特点、新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三是典型案例、典型工作要及时报送省局,为丰富工作交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绩效提供有益的借鉴。
在新的一年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振奋精神,勇于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合同监管工作的新局面,为我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