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1月22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侯旺发所作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