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怀柔区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11年第3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怀柔区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11年第36号)


为保证怀柔区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1年9月23日起,每天7时至20时,对怀柔区以下道路采取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

一、北斜街由滨湖北街至富乐北大街;

二、中医院南斜街由后横街至兴怀大街;

三、龙山东路由南大街至府前西街。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