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通州区马驹桥地区部分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11年第3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通州区马驹桥地区部分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11年第37号)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1年9月23日起,每天6时至22时,对通州区马驹桥地区以下道路采取禁止核定载质量2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一、漷马路马驹桥1号桥(不含)至西环南路路口(不含)路段;

二、通黄路黄马路至马驹桥新桥路段;

三、马驹桥北街马驹桥新桥至京沪高速公路路段。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