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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的决议


【颁发部门】 咸宁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的决议
(2010年1月22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咸宁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0年计划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咸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关于咸宁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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