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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关于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颁发部门】 东莞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东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1月22日东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东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继雄常务副主任代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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