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个亿元以上招商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百个亿元以上招商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
希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及早部署,周密安排,迅速掀起新一轮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热潮,为南通沿海开发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争做贡献。市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市沿海开发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注重过程管理,严格考核督查,确保集中开工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百个亿元以上招商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方案
2009年6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拉开了江苏新一轮沿海大开发的序幕。南通作为江苏沿海三市中经济总量最大、区位条件最优的城市,应率先有为、勇当江苏沿海开发主力军。为动员全市上下乘势而上,抢抓机遇,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推动南通沿海开发快速升温见效,计划于2010年6月《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讨论通过一周年之际,组织100个亿元以上项目集中开工,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意义
沿海开发,关键在项目投入。区域发展,关键在大项目带动。在预定时间内、同一主题下集中力量集中声势组织一次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大会战、大比武,可以强势助推沿海开发实质性启动,可以有力促进各地招商项目快签约、签约项目快落地、落地项目快开工,可以集中展示南通沿海开发阶段性成果,可以提振全市上下沿海开发的信心和决心。
二、活动时间、地点
2010年6月8日,9个县(市、区)各设分会场,同一天集中开工至少100个亿元以上项目。项目量质最优的县(市、区)确定为主会场。
三、项目要求
6月8日集中开工的项目,不分民资、外资类别,不分工业、商贸、农业类别,投资总额须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具备实质性开工条件(土地、资金、批文等全部具备并有据可查)。
四、活动组织
成立项目集中开工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蓝绍敏任组长,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缪三义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市民发办会同市沿海开发办负责全市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等具体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统筹各方力量,打好项目会战,尽可能缩短项目转化周期。各县(市)、区之间要展开竞赛,比数量、比质量、比规模、比协调力度、比民资占比、比实际成效。每个县(市)、区集中开工项目力争不少于20个。各地凡是具备开工条件的亿元以上项目,应该成熟一个开工一个,不得为凑足项目数而刻意拖延成熟项目的开工时间。
(二)市级各部门特别是与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发展观念、服务观念,强化信息沟通,提高审批效率,能简化程序的尽量简化,能并联审批的尽量并联,能靠前服务的尽量靠前,以务实、高效、创新的工作举措助推沿海开发,全力支持各地项目建设。各部门服务项目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
(三)全市各新闻媒体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并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动态反映各地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情况,大力宣传地区典型和个人典型,发挥好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营造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浓烈氛围。
(四)建立专项工作机制,从2010年2月份开始,项目推进情况一月一汇总、一月一督查、一月一点评,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各地要于每月25日前,将亿元以上项目洽谈、签约、开工准备等情况书面报市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市民发办要会同市沿海开发办,挂图作战,认真做好项目跟踪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