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苏州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进度检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区科技局、创业园、孵化器及有关单位:
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是经国务院批准进行的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通过这次清查,进一步规范科技统计工作,完善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为制定社会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监测和评估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依据。为了解各地区报表填报情况,苏州市科技局将对各市、区的清查进度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市、区对照的r&d清查工作任务量,查看完成任务进度,人工核查上报数据的合理性。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自查的方式进行。各市、区科技局要根据自身工作进度,工作要求,将已经落实的科技局、孵化器的r&d统计工作人员名单上报苏州市科技局,并填写好自查表(附件1),在自查的基础上,苏州市科技局将对各市、区科技局的完成进度进行现场抽查。
三、检查时间
请各市、区科技局将截至1月29日的工作进度上报苏州市科技局。
四、检查要求
希望各市、区科技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市、区科技局要明确r&d统计工作检查联系人,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请各市、区科技局按本通知要求如实填报自查表,并于1月29日下班前反馈苏州市科技情报所统计中心。自查表电子版发送至苏州市科技统计中心liang1980@126.com(格式可从苏州市科技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本通知附件下载)。

附件:苏州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自查表

联 系 人:苏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统计中心 梁光 张鹏
联系电话: 65247990  65731491 传真65247990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0年1月22日

附件:
苏州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自查表

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及承担项目企业填报情况
单位类型下发数量已经上报数量重复数量
科研机构   
高新技术企业   
承担项目企业   


孵化器内企业填报情况
孵化器名称下发数量已经上报数量重复数量
    
    
    
    
    


园区内企业填报情况
单位类型下发数量已经上报数量重复数量
园区内企业   


科技局和孵化器的r&d统计工作联系人

科技局:联系人:手机:
孵化器:联系人:  手机:
孵化器:联系人:  手机:
孵化器:联系人:  手机:

备注:重复数量,是指承担项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与孵化器内企业有重复的情况,要求上报重复名单及原因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