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中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青岛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中央、省、部队驻青医疗单位:
现将《2010年全市中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2010年全市中医工作要点

2010年我市中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制定扶持和促进中医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着力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繁荣中医药学术与文化,推动中医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中医药政策,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
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我市扶持和促进中医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督导各区(市)、各单位落实相关政策。
按照我市医改的任务要求,依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完成50所镇卫生院中医科和中药房标准化建设,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器具和中药,完善基本的中医药服务功能;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普遍推广20种“简、便、廉、验”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完成对2000名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任务;同时做好12个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个中医特色镇卫生院、30个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站与110个中医特色村卫生室建设,积极争创省级中医药特色基层医疗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
二、着重加强中医学科(专科)建设,打造品牌学科,培养优秀人才,促进学术繁荣
继续推进《青岛市中医事业四名工程第二周期实施方案》,推进全国重点中医医院和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创建全国示范中医医院;重点加强10个国家级重点(特色)中医专科(项目、实验室)、6个省重点中医专科(名科)和6个市重点中医学科、20个中医特色专科、16个重点中医研究室建设,组建3-5个专科(专病)临床协作中心和协作网络,开展联合攻关与技术协作;适时交流学科建设经验;重点扶持中医优势病种研究、特色中药制剂研究、中医实用新技术新设备研究和适宜于基层推广的临床实用项目,制定重点突出的年度中医科研计划,增强科研工作对临床的指导作用。
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做好5位省级、27位市级优秀中医人才培养对象的重点培养和验收考核;鼓励各单位采取聘请“青岛市特聘中医药名家”的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来青工作,带教指导;增补青岛市中医药名家(青岛市中医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建立名中医学术研究室,开展第四批市级中医继承工作,做好第四批国家级中医继承工作项目管理;遴选40名基础较好、有志于中西医结合事业的中青年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对象,开办中西医结合研究生课程班;举办首期中医药业务管理干部培训班、第三期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班、第六期养生保健指导医师培训班;做好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和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对取得中医学历的乡村医生进行考前辅导,使其尽快过渡为执业(助理)医师。
实施《青岛市中医药学术建设规划》,加强中医类学术团体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由我市牵头的国家级、省级分会(专业委员会)和市级专业委员会的学术引领作用,举办、承办国际性、全国性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我市中医药学术知名度。开展中医优秀病案、优秀护理文书和优秀论文评选交流活动;召开全市第三届中西医结合学术交流大会,办好“名师论坛”系列学术活动;做好包括“四大经典”、“四大基础”在内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举办“学经典、用经典”竞赛活动。
三、持续推进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健全质控管理体系,构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加强中医机构与综合(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内涵建设,深入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公立医院”。按照《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和《青岛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质量监测考评标准》,充分发挥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质量监测考评控制中心的指导监管作用,指导中医机构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药临床使用率,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按照《青岛市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方案》对综合(专科)医院进行中医医疗质量监测考评,建立覆盖全行业、面向全社会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价体系,向社会发布全市中医医疗质量信息。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遴选推荐工作,做好首批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验收。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制定并实施《养生保健“三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程》,大力推进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组织开展第六个“养生保健宣传月活动”,对55岁以上居民免费进行养生保健指导,有针对性的选择部分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倾向的人群制定规范的个性化的养生保健方案;重点加强16个养生保健基地建设,评选8-10个膏方服务示范单位;按照重心下沉的原则,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市级医院和镇卫生院要开设养生保健指导门诊,使我市养生保健指导门诊达到100个,开展针对健康、亚健康人群的“治未病”保健服务;探索建立专门的“治未病”保健服务机构和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开发保健产品,拉动服务需求,构建起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四、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和信息宣传工作,打造我市中医事业发展的软实力
加强依法行政,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各级卫生监督、许可机构要认真学习中医政策法规,按职责分工做好中医执法监督、行政许可工作,做到政策分明、服务规范、许可有据、监管有力。加强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急救能力建设和手术类科室的规范化建设,提高中药饮片和制剂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要在中医药特色服务中融入传统文化宣传内容,通过宣传传统文化进一步加深群众对中医药的认识。每所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至少建设一处集中反映中医药文化的亮点;至少培养3名掌握中医药理论、有较高语言表述能力、形象良好的中医宣传型人才;至少举办一次体现中医药文化的全院性活动。遴选第二批管理规范、药材道地、服务优良的医疗机构示范中药房,评选8个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点,充分发挥中医(护理)示范门诊、病区与科室的模范带头作用。强化品牌建设,大力宣传有中医特色的服务品牌。
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青岛中医药网和各中医医院网站作用,搭建中医药信息平台;在有关媒体上开辟公益性中医宣传栏目,每季度编印一期《青岛中医药动态》,及时报道我市中医工作新进展,对重点学科(专科)、重点研究室、国医示范门诊及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省名中医、市中医药名家、市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优秀人才、基层优秀中医等进行重点推介,推动中医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