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洛阳市卫生局关于对2009年度思想政治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颁发部门】 洛阳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卫生局:
为了全面了解2009年度全市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促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落实,市卫生局决定,于2010年1月25日至26日对各县(市)、区卫生局2009年度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组织
市卫生局成立思想政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朱其昌,副组长:廖明早。下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人事科科长王耀欣任办公室主任。对县(市)、区的考核分四个小组,具体是:
(一)第一考核小组
组长:化莉 (市中心医院纪委书记)
(二)第二考核小组
组长:朱民 (河科大二附院纪委书记)
(三) 第三考核小组
组长:张晓 (市一中医院纪委书记)
(四)第四考核小组:
组长:冯雷 (市二中医院纪委书记)
二、考核内容及依据
(一)依据《洛阳市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细则》对2009年度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第三项“党组织建设”和第五项“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不考核,各单位满分为70分,比较成绩时按得分率计算。
三、考核办法
(一)听取单位主要领导年度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二)现场查看资料:根据考核标准要求,查看相关资料。
单位上交材料包括:
1.单位年度思想政治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
2.单位年度行风工作总结;
3.单位年度信访工作总结;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考核前准备工作,对照《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细则》准备好原始资料备查,准备好所需材料的电子版。涉及《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第七条加分项目的,要提供目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考核工作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客观公正,认真细致,确保考核不走过场。考核组成员要遵守考核纪律,不吃请,不收礼,不询私情,做到公平、公正。
五、时间安排
考核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附:
考核时间安排表

 分组

时间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第四组

1月

25

上午

廛河区

新安

洛宁

栾川

下午

吉利区

涧西区

宜阳

嵩县

1月

26日

上午

老城区

孟津

偃师

汝阳

下午

 

洛龙区

伊川

西工区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