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有关指标巩固措拖的工作方案


【颁发部门】 贵阳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筑教发[2010]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有关指标巩固措拖的工作方案
(筑教发〔2010〕5号)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我市将在2010年完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现已进入创建工作的攻坚阶段。根据我市“创模”工作整体部署及时限要求,我市教育系统必须进一步巩固中小学校环境教育率,配合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完成相关指标印证资料的收集工作。为顺利完成任务,特拟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全市有统一的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材,并正式纳入到地方课程,每学年环境教育 12 课时以上,全部绿色学校均开设环境教育课程。

2.全市教育系统100%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对每枚闲置、废放射源进行强制收储,清单清楚详尽。

3.清理上报2007年以来编制的已经批准的规划及对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查。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督促检查所有中小学开展《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读本》教育课程情况及环境教育情况,落实每学年《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读本》课程及其他环境教育课程不少于12个课时。(责任人:靳林、龙林,完成时限:2010年1月底)

(二)负责组织各区、县(市)教育局向各自辖区内的所有学校(含市直属学校)收集环境教育有关信息并分年度填写《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情况一览表》(2006--2009年)、《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统计表》、《2006-2009年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在生态文明、环境教育方面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情况表》以及《2006-2009年中小学校点情况表》(表格已经筑教基发〔2009〕134号文件下发)(责任人:周建新、刘裕清、戴万明。完成时限:2010年1月底)

(三)各区县(市)教育局对各中小学校提出要求,务必于2010年1月30日之前自行完成下列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将资料妥善保存在校内,并安排专人负责保管,以备上级“创模验收工作”组的随时(包括寒暑假期间)抽查。(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1.2006-2009年分学期开展《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读本》或其他环境教育专题课程的课表、教案。

2.2006-2009年分学期在地理、生物、语文、化学、物理、自然等学科教育中,贯穿环境教育内容的教学计划和教案。

3.在学校内设置创模和环境教育内容的宣传栏,要求各班黑板报中必须设有“环保专栏”,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增强学生环保意识。

(四)全市各绿色学校配合市(区)两级环保局完成以下工作(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10年1月)

1.全市获得绿色学校称号的学校,在准备资料时,应体现自申报创建“绿色学校”当年起在校内开展环境教育内容的辅助材料。

2.省级以上绿色学校需提交环境教育及绿色学校工作开展的相关资料,具体事宜与各区(县、市)环保局对接。

(五)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学校提供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情况、督办情况以及每枚闲置、废放射源强制收储情况,并由各区县(市)教育局统计上报所辖各类学校“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清单和“闲置、废放射源”强制收储清单。(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完成时限:2010年1月22日。市教育局责任人:黎镇江)

(六)按照环发〔2004〕98号文件,提供自2007年以来编制的已经由市政府(或市政府以上的政府或政府部门)批准的规划及对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提供清单并加盖区县(市)教育局公章,2007年以来未编制相应规划的,提供未编制相应规划的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责任人:李晓,完成时限:2010年1月22日。)

三、工作要求

1.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市委、市政府要求明年必须完成的重要工作,创建成功与否直接影响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因此各区(县、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务必要高度重视,排除万难,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将有关资料上报,坚决不给全市的创建工作“拖后腿”。

2.各项工作资料的准备报送工作以区为单位,云岩、南明、花溪、金阳区教育局负责各市直属学校相关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3.资料准备要本着真实、客观的原则,并且通过各项工作的准备,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的环境教育力度,提升中小学生环境保护的意识。

以上所要求上报的各项资料均应于2010年1月22日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上报联系人:戴万明  电话:7987210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