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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设施农业装备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

【发文字号】 渝农机发[2010]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设施农业装备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渝农机发〔2010〕5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

最近,我市大部分地区持续低温,寒潮天气对设施农业生产带来了较大影响。为做好我市设施农业装备维护管理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设施农业装备维护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机〔2010〕2号)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春节即将来临,组织做好设施农业装备维护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对促进农民增收,确保春节期间“菜篮子”供应,保持农产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意义重大。发展设施农业是冬季农业生产的重要内容,设施装备是设施农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设施农业装备建设,切实增强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设施农业装备的维护管理,减轻气候剧烈变化对设施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为确保农产品供应做出贡献。

二、落实补贴政策,增强设施装备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要根据《关于2010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财农〔2010〕4号)的要求,认真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通过大力推广农业机械,改善农业生产的设施条件,增强设施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积极引导农民和设施农业生产单位按照设施农业建设标准改造和增加设施装备,提高设施农业的装备水平和生产效益。受灾严重的地方,要及时组织做好设施设备的修复工作。

三、大力宣传,开展服务

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减灾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强化科技服务,实行科学救灾,提高农民防寒救灾技术水平,及时解决农民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针对设施农业生产特点,组织做好各项准备和保障工作。积极组织农机技术人员深入设施农业生产一线,指导设施装备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及时排除故障,保障设施设备完好率,提高单位面积的产出率。

四、做好春耕春播准备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在做好设施农业装备维护管理的同时,积极做好小麦、油菜等过冬作物冬春管机械化生产的各项工作。利用冬闲期间,及早组织广大农机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帮助和指导农民机手保养、调试和检修微耕机、插秧机等各类农机具,提前做好春耕春播准备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为设施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技术保障。

五、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做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防控准备,健全应急体系。加强应急值守,切实保障信息畅通。认真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设施装备维护的各项措施和工作责任,做好安全生产督导,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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