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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第二阶段考核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豫建函[2011]24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第二阶段考核工作的通知
(豫建函〔2011〕241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豫建设标〔2011〕38号)要求,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考核自查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按照原定工作计划,第二阶段为省厅检查阶段,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法

第二阶段检查重点检查审查机构的技术力量和审查质量,其中:

(一)技术力量主要考核(豫建设标〔2011〕38号)附表3和附表4两个表,考核附表3中注册人员以加盖执业注册章数量为准;

(二)审查质量以所抽查的图纸审查质量为准;

(三)图纸抽查范围:自2010年8月1日始至2011年7月31日止,抽查数量: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4个、二类施工图审查机构3个。

二、需提交的资料

(一)各省辖市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应上报:

(1)第一阶段本市、县检查书面总结;

(2)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审查备案项目表。

(二)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上报所抽查项目的全套资料,包括:

(1)设计蓝图。

(2)全部审查原始记录。

(3)项目审查咨询合同、收据、进帐单和发票。

(4)机构自查书面报告(主要包括2010年8月以来审查情况、存在主要的问题、收入状况、质量管理体系情况等)。

三、上报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9月22日前。

地点:省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郑州郑东新区内环路29号2019室)。

联系人:孙冬梅

联系电话:0371-69523973、68080837(兼传真)。

四、其他要求

(一)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及时上报自查材料。为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按要求、准时上报,确保按期完成本次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对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考核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并作为2011年度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结果的依据。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2011年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被抽查项目列表

第一联:

序 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编号

审查单位

 

 

 

 

 

 

 

 

 

 

 

 

 

 

 

 

 

 

 

 



第二联:

序 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编号

审查单位

 

 

 

 

 

 

 

 

 

 

 

 

 

 

 

 

 

 

 

 



第三联:

序 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编号

审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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