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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教育大宣传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七台河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七政办发[20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教育大宣传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政办发〔2010〕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种畜场,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七台河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教育大宣传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一月十六日

七台河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
大检查大整治大教育大宣传会战实施方案

为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谐稳定,我市决定于2010年1月18日至2010年2月1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教育、大宣传会战行动(以下简称“四大”会战),为确保会战行动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三查、一追、两加强”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影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开展“四大”会战,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四大”会战,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通行秩序管理;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努力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有效控制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

1、道路运输检查。检查道路运输企业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检查道路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为重点,全面开展客运企业和营运车辆驾驶人的质量信誉考核。严格检查“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对各级运管部门责任落实、工作绩效等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检查“三关一督”、“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执行情况。严格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和营运车辆、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档案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检查事故倒查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行业内部事故追查制度和从业人员警告、黑名单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对责任单位、车辆和人员是否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及时公开结果。此项工作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2、高等级公路检查。检查201国道、308省道、七密公路等高等级公路标志是否齐全。检查除雪保通预案是否完善,除雪机械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融雪剂、防滑材料储备是否充足。检查路政人员配置是否满足工作需要,路政巡查工作日志记载是否属实、准确,路政寻查车辆、清障救援设备是否按标准配备。检查高等级公路治超工作是否按规定政策执行。此项工作由公路管理部门负责。

3、交通安全隐患检查。对客运驾驶人违法记分情况进行查询,违法记分达到8分至12分的,及时通报交通部门及客运企业,督促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及时通报交通部门。严厉取缔“黑校车”,加大对“校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高等级公路危险路段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区域联动机制,严格执勤执法,并将公路安全隐患及时通报交通部门予以消除。此项工作由公安、交通部门负责。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

1、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落实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追查处理相关制度,细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处理措施。强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未达到安全标准的运输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不予年度审验直至取消相应行政许可。加强车辆动态监管,按国家、省相关规定,为三级以上营运线路的长途客车、旅游车、危险品运输车安装gps动态行驶记录仪,建立市、区县二级监管平台,对未安装gps动态行驶记录仪的车辆采取区间测速的方式控制客运车辆运行速度,防止超速行驶。制定道路客运企业清理挂靠车辆管理办法,消除企业对挂靠车辆疏于管理的安全隐患。建立违法违章信息联动共享机制,相关部门之间互相抄报信息,监督企业强化驾驶人管理。各级运管部门和企业严格事故报告制度,按规定时限报告事故,并加强信息公开。此项工作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2、高等级公路专项整治。补齐、更换高等级公路标志,增设特别路段外场摄像头和可变情报板。及时维修、更换破损或达不到反光效果的轮廓标和导向标志。加大除雪机械设备投入,配备平地机等除雪机械,储备融雪剂、防滑材料。进一步完善除雪保通预案,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大路政及管理投入。配齐路政人员,配备巡查、清障车辆等设备。整顿巡查工作记录,完善巡查记录档案管理和规范路政日志填写。此项工作由公路管理部门负责。

3、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以通乡通村、农场、山区公路为重点执法道路,以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排查整治路段,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整治对象,以农用车驾驶人、农村中小学生以及农村群众为重点宣传教育群体,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整治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城市重点治理乱停乱放、逆向停车、违反交通标志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高等级公路重点治理临时停车不靠道路右侧停放、不开启应急灯,发生故障和交通事故车辆不开启应急灯、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整治驾车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监控设备和测速设备,科学调动警力,合理安排勤务。在夜间重点时段,对201国道、308省道和七密公路等高等级公路加大管控力度,查处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以城市道路、国道、省道为重点,集中查处挪用号牌、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客运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路段为市内高等级公路、国道、省道和重点旅游路线、有客运车辆通行的农村公路,重点整治车型为公路客运汽车和7座以上客车。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禁止不符合要求的客运车辆上路营运。禁止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驾驶人驾驶营运客车。严把客运车辆出市关,严防超员客车驶出辖区。加强农村道路管控,针对农民工返乡客流集中和农村道路短途客运量大的特点,把住出村口、上路口以及重要路段。严格查处短途客运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高等级公路行车秩序管理,严格查处客车超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人员配备和科技手段应用。严格执行24小时勤务制度,高等级公路的重点路段必须做到50公里1台警车不间断巡逻。充分利用固定和流动测速设备、摄像、照相器材等科技装备和手段,对超速(含低速)、超员、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整治。此项工作由公安交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开展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大教育

1、道路运输。道路运输企业要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学习卡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对驾驶人每月不少于2小时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学习大庆运输集团驾驶人班前安全会、龙运集团出车前1分钟警示教育经验,通过在运输站场摆放交通事故展板、制作警示教育光碟、悬挂交通安全标语等形式,对司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推广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发布安全隐患企业名单,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和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

2、高等级公路。公路管理部门要围绕冬季养护除雪、路政巡逻和处理应急突发事件、养护施工等工作举办交通安全培训班;协调公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村屯,定期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违章和安全常识普及教育,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开展有奖问卷答题等活动。设立宣传站点,制作宣传单向过往车辆发放。在公路沿线、服务区等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和交通事故警示展板。

3、交警窗口。公安交管部门车管所、事故科、违法行为处罚等窗口单位,要采取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碟、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交通安全提示卡和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等方式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广大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

4、车辆单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采取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案例警示教育、发放交通安全宣传用品等方式对本部门、本单位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

1、宣传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以“遵章守法,文明驾驶”、“珍爱生命,平安出行”、“拒绝酒驾”、“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和“系好安全带安全无意外”为宣传主题,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发布交通安全信息、安全出行提示,公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曝光交通安全责任不落实的行业和单位。

2、宣传执法监督检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重点报道各部门深入排查整治货运车辆超速超载、客运车辆超速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机动车涉牌涉证以及酒后驾驶、驾车不系安全带、违章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工作举措,以城市宣传为重点,扩大宣传声势。

3、宣传公路建设攻坚战。重点宣传公路清雪工作,划清管辖区域、明确除雪责任、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

4、宣传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对客运企业进行安全状况评估、评价,分类指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核制度以及客运企业安全信用等级同行业管理挂钩行动情况;宣传客运企业推行每月对司乘人员进行集中教育情况;宣传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事故多发企业和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及互相通报情况;宣传交通运输部门通过招投标清理取缔客运挂靠车辆,规范道路客运运输市场秩序情况。

5、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主阵地作用,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舆论氛围。在《七台河日报》、七台河电视台、七台河交通台播发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动态,介绍安全行车常识,并通过访谈、跟踪报道等形式,播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相关报道;在全市城乡重要路口、市区繁华地段,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悬挂宣传牌匾、过街横(条)幅,利用电子屏、广告栏等方式,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七台河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指挥部,由市政府副市长赵春波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国良,市交通局局长邵洪杰,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尊,市安监局副局长尹茂志,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徐玲,市农机服务中心主任路东波任副总指挥,市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会战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满春林任办公室主任,市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为会战办公室成员。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全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的组织领导。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部门协作。交通运输、宣传、公安、农机、安监等部门要主动参与、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取得实效。要与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及时提供宣传素材。宣传部门及各新闻单位要采取用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2010年1月下旬,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督导检查组,由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对“四大”会战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主动、不坚决、不彻底,仍存有重大事故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

(四)加强责任追究。各地要为会战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营运车辆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对因工作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事故数量居高不下的、因领导干预正常执法活动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影响的,还要追究当地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反馈。会战期间,各部门要建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向会战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四大”会战信息、报表和工作总结(联系人:凌云尚,联系电话:8686249,1384647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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