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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插班生专项经费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教委学[2011]9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插班生专项经费的通知
(沪教委学〔2011〕98号)


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复旦大学等6所高校2011年继续招收插班生的批复》(沪教委学〔2011〕75号)精神,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等6所院校今年招收插班生,总招生计划为390名。经过各校努力,已基本完成2011年插班生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现下达2011年插班生专项经费:

一、插班生生均经费补贴

2011年按照招生计划数给予生均经费补贴6000元标准,下达复旦大学等6所院校插班生生均经费补贴,2012年按照2011年实际录取人数进行调整。

二、插班生招生工作经费

给予复旦大学等6所院校每校招生部门工作经费20万,用于插班生招生考试组织、招录等工作。

2011年插班生招生专项经费具体分配表见附件。

请各校要确保插班生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11年插班生招生工作经费具体分配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日

附件:
2011年插班生招生工作经费具体分配表

学校名称经费额度
复旦大学32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华东师范大学78.8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华东理工大学27.2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上海大学122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上海理工大学56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38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合计35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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