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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下达2010年全区有关煤矿安全培训及专题培训计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发文字号】 新煤安人发[2010]1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下达2010年全区有关煤矿安全培训及专题培训计划的通知
(新煤安人发[2010]1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各地(州、市)煤炭管理部门,自治区有关厅局,有关煤炭企业,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局属各单位,各二级、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区煤炭行业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高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促进我区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2010年将在自治区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二级中心)集中举办煤矿矿长资格培训(再培训)、安全资格培训(再培训)、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复训)、安全监测工培训(再培训)、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师资培训(再培训)等安全培训(取证)班;集中举办采煤方法技术指导等17个专题培训班。2010年露天煤矿相关人员安全资格初次培训、换证培训及年度再培训将分别单独举办2期培训班,将举办2期煤矿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维语专题班,露天煤矿特种作业人员也将集中举办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计划印发你们(详见附件),请各地(州、市)及时通知到辖区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企业,并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参加培训。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复训)计划由自治区矿山救护基地下发,露天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计划由乌鲁木齐煤矿技工学校下发。

各三级、四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要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煤矿企业培训需求,认真做好本年度培训计划,按时上报,并将培训计划通知到培训范围内的煤矿企业。

联系电话: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0991-4553046;

北疆监察分局办公室0991-4699115、4699136;

南疆监察分局办公室0996-2113691;

自治区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教务科0991-7736900、传真4516514;

自治区矿山救护基地0991-4652915(兼传真)

乌鲁木齐煤矿技工学校教培科0991-6809581

附件:

1、2010年自治区二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取证)计划

2、2010年有关专题培训班计划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1:
2010年自治区二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取证)计划

类别培训时间期数培训时间安排人数备注
安全资格培训初培训每期培训18天13.8.-3.31.40安全培训时间不包含双休日、节假日时间
25.5.-5.28.50
3*6.1.-6.25.50安全资格初培训实行机考(始于2008年8月)
48.4.-8.27.50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有效期3年。
58.30.-9.21.50 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于期满前2个月内参加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办理延期手续
6*11.1.-11.25.50
712.1.-12.24.40
 小计330提高安全资格准入标准始于06年9月。
换证再培训a类每期培训10天

(内地交流班培训时间按实际情况)
14.12.-4.23.20国有重点煤矿(公司):
27.12.-7.23.40 矿长(经理),分管生产、机电、安全的副矿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
矿长(经理)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39.6.-9.17.40
511.1.-11.12.40
b类63.15.-3.26.20
75.10.-5.21.40
98.16.-8.27.40国有重点煤矿以外的煤矿(公司):
1012.13.-12.24.40 矿长(经理),分管生产、机电、安全的副矿长(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矿长(经理)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有高中(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小计280
每年再培训a类每期培训5天16.7.-6.11.40
27.5.-7.9.40
37.19.-7.23.40
48.9.-8.13.40 煤矿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技术管理机构。
矿井必须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下同)等矿级管理人员;
矿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511.8.-11.12.40
612.13.-12.17.40
712.20.-12.24.40
b类15.31.-6.4.40
生产、辅助单位要配齐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26.21.-6.25.40
37.12.-7.16.40
48.2.-8.6.40
58.16.-8.20.40
611.22.-11.26.40 安全资格证换证再培训视情况安排若干期与内地安培机构实行交流培训。
交流培训时间按实际需要确定。
712.27.-12.31.40
 小计560
露天班专题班每期10天1*3.26.-4.9.20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应按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两类分别进行。2010年度露天煤矿安全资格专题班培训对象为初次取证培训和证书有效期满换证培训人员。

自治区露天煤矿安全培训单独开班始于2009年。
25.31.-6.11.20
每年再培训
每期培训时间5天
19.13.-9.17.20
211.22.-11.26.20
   小计80
维语班初培训18天
1*6.17.-7.12.15维语授课班额限制:单独开班人数不得少于12人。
联系电话:7736919  联系人:艾尼·斯马依教师 
每年再培训5天19.13.-9.1715
   小计30


2010年自治区二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取证)计划

矿长资格
培训
初培训每期培训15天1*4.12.-4.30.302006年9月1日起学历要求:
国有重点及大中型煤矿企业,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小型煤矿企业,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时间要求:
本科以上2年,专科以上2年,中专以上5年。
27.5.-7.23.30
310.11.-10.29.30
4*12.6.-12.24.30
 小计120
换证再培训a类每期培训时间15天14.12.-4.30.20 第1期(含a类、b类):有效期满在七月及之前;
第2期(含a类、b类):有效期满在8-12月。

理论授课5天,a类出疆考察10天;b类疆内考察5天。

视情况组织交流培训。
210.11.-10.29.20
b类每期培训时间10天15.24.-6.4.30
211.1.-11.12.30
  小计100
师资培训初培训每期培训时间15天14.12.-4.30.30 师资再培训每两年一次,理论授课 5天;

第1期:出疆考察10天(要求06年之前取证,且至少参加过一次再培训的人员);
第2期:疆内考察 5天(要求08年取证的人员)。
210.11.-10.29.30
再培训第1期15天
第2期10天
15.24.-6.11.20
29.6.-9.17.30
    小计110
特种作业资格培训安全监测工培训初培训每期培训时间10天13.15.-3.26.30 每期班额严格控制在40人以内。
初次培训取证需提前报名预约。
报名电话:7736919 报名联系人:王志瑶老师

特种作业资格证有效期6年。
每2年复审一次。
特种作业资格证需延期或者复审的,应当于期满前30日内向原发证部门办理延期或者复审手续。

第1期:08年3、4、5月取证;
第2期:08年7、8月取证;
第3期:08年9、10取证;
第4期:08年11、12月取证。
2*3.26.-4.9.30
36.21.-7.2.40
47.5.-7.16.40
57.19.-7.30.40
68.23.-9.3.40
710.18.-10.29.40
8*11.15.-11.29.40
再培训14.19.-4.30.30
27.26.-8.6.30
38.30.-9.10.30
411.29.-12.10.30
 小计420
    总计2030 


计划时间安排中的 “*” 号是指遇国务院公布节假日、新疆古尔邦节,安排时间有调整。
清明节:4.3.-4.5.休息;
端午节:6.14.-6.16.休息,6.12.、6.13.上班;
中秋节:9.22.-9.24.休息,9.19.、9.25.上班;
国庆节:10.1.-10.7.休息,9.26.、10.9.上班;
古尔邦节:预计11.18.休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附件2:
2010年有关专题培训班计划

序号培训班名称人数期数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地点主办单位
(部门)
联络人备注
1采煤方法技术指导15033.22.-3.26.
3.29.-4.2.
4.6-4.10.
1.各级煤炭部门管理人员
2.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自治区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行业管理处李超峰第一期: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
第二期:伊犁州州直县市、塔城地区、阿克苏地区、巴州;
第三期:兵团、监狱系统。
2全区煤炭安全管理(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培训8025.5.-5.14.
5.17.-5.26.
各地(州、市)、县(市、区)煤炭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自治区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现场监管处徐建江第一期:北疆地区
第二期:南疆地区
5安全评价机构及人员新法规宣贯5017.26.-7.28.在疆工作安全评价机构及 人员自治区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科技装备处吴利军 
6检测检验机构人员业务培训6025.31.-6.4.
6.7.-6.11.
在疆工作检测检验机构及人员自治区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科技装备处黄远明 
3职业危害防治机构工作人员培训10028.2.-8.6.
8.9.-8.13.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人员自治区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事故调查处袁力 
4事故煤矿负责人学习班 26.28.-7.2.
8.16.-8.20.
2008.7.-2009.12.发生事故的煤矿负责人自治区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事故调查处马常青 
7监控系统体系建设研讨  待定地、州、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自治区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工作现场科技装备处吴利军 
8全区调度统计暨培训工作会议5012010.8.各地州(市)煤炭管理部门、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主管调度统计负责人及调度统计人员待定信息调度中心张汉东 
9三、四级安培机构管理人员
业务培训
8024.26.-4.30.
8.23.-8.27.
三、四级安安全培训机构负责人、教务管理人员自治区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人事培训处金永祥 
8财务业务培训70-802待定两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全体财务人员待定财务处焦宏程 
9党支部书记培训  待定局系统全体党支部书记自治区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机关党委韩立勇 
10宣传员培训  待定局系统全体宣传员自治区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机关党委韩立勇 
11机关党员培训  待定机关全体党员局机关机关党委韩立勇 
1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待定局系统全体入党积极分子局机关机关党委韩立勇 
13cad制图、矿图填绘与管理技术  待定各煤矿企业、煤管部门相关人员自治区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待定待定 
14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与煤矿瓦斯综合治理  待定煤矿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负责通风、瓦斯治理的管理人员自治区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待定待定 
15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题研讨  待定各地州县市煤管部门人员自治区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待定待定 
16煤矿测尘工培训  待定煤矿测尘工 待定待定 
17束管监测与防灭火  待定 自治区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待定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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