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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青岛市企业托管中心的通知


【颁发部门】 青岛市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11]5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青岛市企业托管中心的通知
(青政字〔2011〕5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十届市委第111次常委会议和市编委《关于青岛市工业企业托管服务中心机构编制调整事宜的批复》(青编字〔2011〕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将青岛市工业企业托管服务中心更名为青岛市企业托管中心,按市直单位管理,并将青岛市商业企业托管中心、青岛市物资企业托管中心整合纳入青岛市企业托管中心。

青岛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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