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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X2011Y17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预申请)出让方案的批复


【颁发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2011]37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x2011y17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预申请)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11〕375号)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厦门市规划局关于x2011y17工业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预申请)出让方案的请示》(厦国土房地〔2011〕93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位于厦门火炬(翔安)产业区首期片区,翔星路北侧,春风路东侧的工业项目(编号:x2011y1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预申请)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挂牌(预申请)出让工作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挂牌(预申请)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x2011y17工业用地产业类型、土地用途、规划设计条件、环境保护、申请人资格、土地移交时间及土地移交状态、土地出让金及保证金、项目投资强度、合同签订安排等要求,请在挂牌(预申请)出让文件中明确。

三、项目挂牌(预申请)出让方案洽谈的主要内容、确定受让人的方式、监管单位等按方案要求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挂牌(预申请)出让各项工作。

二o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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