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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青岛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0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2010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大力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全面落实重点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巩固免疫规划成果,促进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和城市公共卫生安全。
一、积极推进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加强疾控机构内涵建设。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能和绩效考核评估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建设,全面实施管理评估和绩效考核,落实以日常督导与年度评估相结合,环节与终末质量控制相结合的全程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疾控机构整体履职能力的提高。强化各级疾控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能和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继续推进区市疾控机构剥离承担的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职业健康监护等服务项目,交由辖区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承担。
(二)积极推进体系建设。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快各级疾控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使专业技术人员数量达到国家和省体系建设规定的要求;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加快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基层实用型人才和公共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努力形成以高层次人才带动整体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局面。加强实验室检验能力建设,加强新项目、新方法的研究,提高快速检验技术能力,建立实验室分级管理资源共享机制和联动机制;加强对基层疾病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与日常管理,完善各级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服务制度和联系点制度;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治服务网络和区市心理危机干预分中心建设。
二、全面落实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一)加强疫情信息管理和分析利用。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辖区传染病疫情管理,提高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的及时率和准确率。加强对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传染病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对出现的疫情异常变化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置。做好疫情监测信息和疾病监测信息的分析利用,加强国内外重大传染病疫情检索,提高传染病防控的及时性、敏感性和预测预警能力。
(二)加强流感、手足口病及肠道传染病疫情监测和处置。各级疾控和医疗机构要加强流感/人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监测和流感样病例上呼吸道标本采集工作,规范开展流感、流感样病例及甲型h1n1流感暴发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重点控制聚集性发病。加大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力度,重点开展手足口病流行病学监测、样本的采集及暴发疫情的处置工作。加强霍乱、痢疾、伤寒等的监测,把握霍乱疫情动态,做好外环境和重点人群疫源检索,强化对各级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和专桌的技术指导和督导管理,开展各级疾控中心和全市腹泻病门诊业务人员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技术培训,落实5-10月份24小时开诊,严格快检制度,做好疫情的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三)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继续加大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和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力度,在市精神卫生中心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为登记在册吸毒人员进行药物维持治疗,不断提高门诊人数和维持率;继续完善自愿咨询检测服务网络,贯彻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管理,继续对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公安部门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强制检测。加强对医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健全职业暴露预防和处理制度。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将艾滋病母婴阻断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对孕产妇进行艾滋病筛查,及时发现hiv抗体阳性者并及早采取阻断措施。完成中国-盖茨艾滋病防治项目年度工作任务。
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全面提高“五率”水平,提高dots管理质量,重点提高疑似病人的转诊率、肺结核病人的系统管理率,进一步提高结核病人治愈率;加强流动人口、耐多药结核病、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的防治工作,创新工作模式,提高防治效果。加强对全市结防人员培训,确保新结核病专报系统顺利运行;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涂阳肺结核病人耐药调查,为我市科学防治结核病提供依据;做好我市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加强与国内外的交流合作,推进“青岛市结核病控制示范区”建设。
三、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做好自然疫源性传染病和病媒生物防控,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
(一)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以脊髓灰质炎、乙型肝炎、麻疹等为重点,加强疫苗可预防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儿童基础免疫接种率和覆盖率。巩固消灭脊灰成果,重点防范脊灰野毒株的输入和vdpv的传播流行;完成重大公共卫生项目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年度工作任务,重点推进甲型h1n1流感流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对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置。继续推进预防接种进社区,加强对免疫接种单位的督导检查和专业人员培训,充分发挥青岛市儿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作用,规范预防接种门诊行为,提高全市免疫规划管理水平。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诊断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杜绝群体性预防接种责任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布病等自然疫源性疾病防控。认真落实灭鼠、防鼠、疫苗接种、卫生宣传、疫点处理、疫情监测与管理等出血热综合防治措施,加强个案流行病学调查,推广实验室快速诊断技术,开展和推广血清学检测和复核工作,建立规范的病人转诊制度,加强督导检查,控制发病率和病死率;加强对狂犬病暴露后处置门诊的管理,加强与公安、农业等部门合作,科学有效处置疑似狂犬伤人事件,遏制狂犬病疫情;落实布病防控措施,加强与畜牧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当地畜间疫情状况,密切关注恙虫病、人粒细胞无形体病疫情。
(三)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和地方病防治。做好病媒生物本底调查,进行猫栉首蚤调查研究,开展杀虫、灭鼠药械的效果监测;做好蚊、蟑螂等重要病媒生物的抗药性监测分析,为科学安全使用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提供技术指导;开展病媒生物及虫媒传染病综合监测机制研究,分析虫媒传染病相关危险因素,为媒介疾病的流行病学分析和控制病媒生物危害提供依据。继续做好国家病媒生物监测点工作。
大力宣传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加强碘盐监测,会同盐务部门进一步加大碘盐普及力度,维持高水平的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迎接全省以区市为单位开展的消除碘缺乏病考核评估工作;继续与水利部门密切协作,完成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高氟地区降氟改水工程水质监测工作,全面掌握我市氟中毒病区改水降氟工程设施运转及水氟含量情况;巩固疟疾等寄生虫病防治成果,重点做好“二热病人筛查”和输入性疟疾防治工作。
四、强化公共卫生职能,提高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和水平
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进一步健全管理组织,加强防保科能力建设,完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评估标准,加强传染病报告管理,完善内部报告程序和管理制度,做好传染病疫情、疾病监测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其他监测信息的报告任务,杜绝疫情的迟报、漏报和瞒报。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建设,做好重点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规定;全面开展院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和疾病监测知识培训,提高传染病诊断和报告能力。各区市卫生局要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和管理,各级疾控机构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完善对医疗机构指导、考核和监测、流行病调查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五、大力开展健康促进行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一)深入开展健康教育“五进”活动。大力宣传预防传染病、健康生活方式和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利用全市5个健康教育基地和30个健康教育室,针对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促进全民健康素质提高。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2011年起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面禁烟的决定,按照我市实施方案,推进全面禁烟工作和无烟环境监测。继续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提高健康教育人员社会动员、倡导、传播与教育等基本技能。
(二)加强慢病防治工作。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创建“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餐厅”活动试点,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环境,培养民众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加强全市死亡、伤害、肿瘤监测管理,死亡报告率达到90%以上,住院伤害、肿瘤报告率达95%以上;规范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心脑血管病住院病例报告工作。推进慢病社区综合防治,加大高血压、糖尿病筛查和高危人群干预力度,开展居民健康合理平衡膳食指导;推动青岛糖尿病预防项目、国家控制体重血压项目和省级慢病试点县的工作开展,在胶南市开展农村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综合干预项目试点。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专业人员慢病防治技术培训,提高慢病防治工作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三)深入开展创建“健康校园”活动。加强学校传染病和学生常见病的健康监测,动态分析和掌握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的相关危害因素。加强中小学校和驻青高校因病缺课症状监测网络直报管理,及时分析和掌握学生健康动态,做好传染病预警预测、核实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学校“健康校园”创建活动的督导和动态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口腔保健”、“心理卫生”进校园活动。推进农村“健康校园”创建活动,推动学校洗手设施、饮水设施、消毒设施和卫生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学校卫生的整体水平。会同教育部门制定我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六、加强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监测,提高防范危害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强化各级疾控机构公共卫生监测职能,重点做好环境卫生及食源性疾患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人员及技术储备,开展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卫生学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食品污染物等健康相关因素监测,做好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预警,继续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污染监测工作。建立饮用水水质监测点和水源性疾病监测点,实行监测数据网络直报,预防水源性疾病发生和流行。完成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质卫生监测任务,全面掌握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本底资料和水质卫生状况,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体系,提高食源性疾病预警预测能力,有效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七、强化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水平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检验检测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开展检验检测新技术、新方法培训,继续按照国家标准添置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逐步缩小与规定配置标准的差距,使检验检测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市疾控中心要切实发挥技术指导作用,加强对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检验人员培训和质量考核,定期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做好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改建工作;加强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建设,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机构服务行为,继续做好职业卫生检测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分析报告,动态掌握我市职业病危害情况和程度;做好全市放射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加强对医用、工业用等领域的放射设备进行检测和个人剂量监测,收集全市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信息;完善疫源地消毒隔离、安全防护技术方案,提高应对新发传染病的消毒处置能力。开展疾病控制技术合作和学术交流,引进推广先进、适宜、高效的技术和方法,提高疾病预防控制科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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