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0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司法厅

【发文字号】 赣普法办字[2010]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0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普法办字〔2010〕6号)


各设区市普法办,省直机关普法办,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普法办:

现将《江西省2010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特别是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贴近广大公民的现实需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任务,有效服务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实现江西进位赶超、跨越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o一o年一月十四日

江西省2010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

2010年是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总结验收之年,也是“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攻坚之年。做好2010年全省普法教育工作,对于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任务,不断深化全民普法教育工作,具有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重要意义。

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2010年全省普法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贴近广大公民的现实需求,深入推进全民普法教育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任务,有效服务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实现江西进位赶超、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

1.始终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广泛开展以“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宪法大宣讲活动,切实解决一些公民中存在的权利意识与义务意识不匹配、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不对称的问题。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地要加强活动策划,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的普及。2010年在全省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四法一理念”,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侵权责任法、统计法、食品安全法、可再生能源法。各地要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巡回宣讲、组织考试和开展竞赛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普及“四法一理念”,教育和引导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公民意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3.加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的力度。围绕服务和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以“一湖清水?法治护卫”为主题的普法教育活动,重点宣传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城乡规划、市场规范、维护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宣传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社会和谐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年内,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好全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在我省的专场法治报告活动。

4.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研究、培育和传播。坚持把培育和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深化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价值追求,积极研究和探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法治文化培育和形成的作用,对实现依法治国、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贡献。坚持把法制宣传融入到丰富多彩的基层文化活动当中,渗透到形式多样的文化艺术作品当中,倡导和鼓励各地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法治文化作品,引导和支持文艺团体深入基层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巡演,使广大群众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普法教育和法治熏陶。积极组织推选优秀法制文艺、法制书画、法制漫画、法制新闻等作品参加全国、全省征集评选活动,促进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年内,省普法办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全省法制宣传挂图、漫画设计制作评比活动,并精选优秀作品编辑制作系列法制宣传标准图画进行巡展,同时提供样本供各地普法长廊选用。

二、确保普法任务落实,精心部署“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5.准确把握检查验收内容。要把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转发的《关于在全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作为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重点检查考核“五五”普法宣传发动、普法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普法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普法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法律六进”、法治文化、依法治理等工作落实情况。

6.研究制定检查验收方案。省里将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制定下发全省考核验收实施意见和指导标准。各地要根据全省实施意见的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好实施方案,细化和分解考核验收具体操作工作标准。同时,各地可有针对性地选择好试点单位,合理设定考核验收的试点规模,适时召开试点总结推广现场会或动员会,为科学指导和全面推开考核验收工作探索和积累经验。

7.组织指导查漏补缺工作。按照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认真组织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补课。自查自评和查漏补缺工作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写出考核验收申请报告,报请上一级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

8.高位推进检查验收工作。在各地、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各设区市和省直机关、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所属地方和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及时向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送考核验收申请报告。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各设区市和省直部门、单位“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抽查或互查,并做好迎接全国普法办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高度重视,充分依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力量,组织高规格的工作组扎扎实实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9.总结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在组织指导自查自评和检查验收工作中,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先进经验,善于发现、及时树立“五五”普法先进典型,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向全省、全国推荐表彰的工作。

三、扩大普法社会影响,广泛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展示活动

10.积极配合和支持中央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活动。认真贯彻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充分挖掘和提炼我省各地“五五”普法特色、亮点和在全国有影响的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和及时报送我省的宣传活动方案,积极协调配合中央主流媒体在我省的普法宣传报道活动。

11.适时开展“五五”普法赣鄱行媒体宣传活动。加强省级媒体及地方媒体与中央媒体的联动,策划组织开展“五五”普法赣鄱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努力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协调配合的宣传合力,积极开展广泛性、连续性、专题性的深度报道,扩大“五五”普法宣传效果。

12.广泛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成果展示活动。通过电视专题、报刊专版、网站专页、宣传画册、普法长廊、流动图板以及总结表彰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江西崛起新跨越中的重要作用和有效作为,争取社会各界更加重视、继续支持和积极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立足普法长远发展,着手“六五”普法规划研究论证工作

13.做好“五五”普法基本信息收集工作。通过“五五”普法自查自评和总结验收,认真细致地收集和掌握“五五”普法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特色和亮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根源等基本信息,特别是要通过调查、问卷、统计等途径掌握五类重点对象普法现状、各种专兼职普法队伍构成、各种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公众对普法教育的满意程度等相关基本数据,为今后改进和创新普法教育工作提供依据。

14.加强“六五”普法理论研究工作。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分析“五五”普法得失,把握普法工作发展规律,结合新时期普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强“六五”普法理论研究工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撑。省普法办拟在第四季度召开全省“六五”普法理论研讨会或交流会,各普法办要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并组织征集相关理论文章。

15.着手“六五”普法规划起草工作。注重普法理论研究工作成果的有效转化,定位好“六五”普法的新目标、新任务,设计好“六五”普法的新举措、新机制,着手草拟“六五”普法规划,并通过组织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论证会等,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特别是要充分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相关部门及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共同谋划好“六五”普法工作。

五、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稳步推进法治城市及县(市、区)创建

16.认真贯彻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上半年对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并在严格考核把关的基础上向全国普法办推荐申报我省“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候选名单。

17.参照全国普法办制定的考核指导试行标准,制定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办法,结合“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和总结表彰,树立和表彰一批“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以此引导和推动全省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稳步开展。

18.继续抓好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试点,着手研究拟制法治县(市、区)创建指导标准,加大法治城市创建理论研究的力度,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不断夯实法治城市创建的基础。

六、拓展普法教育平台,进一步推动普法教育队伍和阵地建设

19.继续强化普法办规范化建设。各普法办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普法教育工作的水平,切实做到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督查、有调研、有创新、有典型。设区市普法办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人,每年编发和报送的普法简报不少于12期,每年完成调研课题和调研文章不少于2个,配备和及时更新法制宣传车和电脑、网络、视听等必要的宣传设备,确保普法专项经费的专款专用,通过普法办的有效作为来不断提升普法教育工作的地位。

20.继续加强普法教育队伍建设。加强普法教育专职队伍的培训,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工作者理念的更新,在实际工作中更加注重从普及法律常识向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转变,努力实现普法教育工作水平的新飞跃。加强对社会普法教育工作者队伍的指导,不断提高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专任法制课教师、法律明白人、学法中心户等普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年内,举办一期全省普法教育骨干专题学习培训班,继续与省委教育工委等部门举办全省中小学法制教育优质课教学比赛活动。各地应开展相应的普法教育队伍培训工作。

21.继续加大普法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现有传统普法园地、法制教育基地、法治传媒阵地、普法网络天地、法治实践高地等各种普法教育阵地的作用,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精心指导各地新建一批普法长廊、普法广场、法治文化园、普法电子显示屏等群众性的法治文化阵地,抓紧落实市县100米、乡镇30米固定法制宣传设施的建设要求。整合资源做强做大《江西普法网》,指导各地办好各层次的普法教育网站,做好我省参加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全国法治动漫作品大赛等活动的组织工作。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