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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市中英小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2010)


【颁发部门】 哈尔滨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哈价行发[20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市中英小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价行发〔2010〕1号)


哈尔滨市中英小学校:

你校《关于中英小学校收取外教费的申请》(哈英发〔2009〕25号)收悉。鉴于市物价局(哈价函发〔2006〕10号)文件执行期已满的实际情况,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黑价联字〔2005〕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市中英小学校收取外教费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外教费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

二、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学校要在醒目位置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三、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

此复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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