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深圳市药械安全性监测师资库的通知
(深药监办〔2011〕2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深圳市药械安全性监测水平,促进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的规范开展,我局经研究决定成立深圳市药械安全性监测师资库,对全市涉药、涉械单位进行药械安全性监测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1.具有临床药学、医疗器械、保健品或化妆品领域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并且在工作中成绩突出;
2.副高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授课经验,参加过相关教学培训活动;
4.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入库办法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逐级推荐的方式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1.各有关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临床药学、医疗器械专业师资人才各1-2名(师资人才所在单位应充分保证师资人才外出授课时间),填写《深圳市药械安全性监测师资库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市药监局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遴选出优秀人员进入师资库。
三、截止时间
请相关单位在9月30日前向我局药品医疗器械评价中心邮寄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和方式:
联系人:吴斌,郭晓燕;联系电话:83193978
邮寄地址:深圳市药品医疗器械评价中心(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24号鲁班大厦25楼es)
附件:《深圳市药械安全性监测师资库申请表》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深圳市药械安全性监测师资库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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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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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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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专长 |
| 教学主要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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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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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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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授课经历 | 培训班名称 | 授课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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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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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科室)意见 |
(印章)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 |||
审查意见 |
(印章)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