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新年度高校新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报工作从9月6日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
1、受理时间: 2011年9月6日至2011年10月31日
2、办理流程及要求:各高校应于9月6日至10月底前,向所在地的地税部门办理当年新生及在校大学生的参保登记手续。
提醒:各高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地税部门(或通过网站)办理大学生参保登记,通过网站办理参保后应及时查核受理结果。
(二)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80元。(其中“省市属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负担。“部属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缴费标准不变,80元/年/人)
(三) 申报缴费:
各高校应于2011年11月6日至20日向地税部门(或通过地税网站)办理缴费申报。
提醒:各高校应于11月6日-7日通过网站核对大学生医保应缴账目,如果账目有误的,请及时向地税部门办理更正,并于11月20日前完成费款申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