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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物价局文书档案部门整理(立卷)归档验收标准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皖价办[2011]15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物价局文书档案部门整理(立卷)归档验收标准的通知
(皖价办〔2011〕151号)


各处室、单位:
现将《安徽省物价局文书档案部门整理(立卷)验收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安徽省物价局文书档案部门整理
(立卷)归档验收标准

为促进文书档案部门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规范化,方便文书档案归档工作年度考核评比,特制定本标准。
一、保证归档文件数量与内容的完整性。任何处室、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扣留对本机关工作有价值的文件材料,文档人员应根据收文簿、发文簿仔细核对,确保发文和应归档的文件收集齐全。
二、装订应整齐、安全、美观。归档按“件”装订。5页以上的以“三孔一线”的方式缝订,须将文件左、下边对齐;5页及以下的以“包边角”的方式缝订,须将文件左、上边对齐。确保不压字、无金属物,超过a4纸张应按要求折叠,使其便于查阅和翻印。
三、文件保管期限划分应科学、准确。以《安徽省物价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为基础,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为积累价格工作历史的需要,正确分析和鉴别文件资料内容和作用,全面确定和区分不同文件的保存价值,准确划分文件的保管期限(永久、30年、10年),便于保管和利用。
四、归档文件排列应准确、有序。应遵循“事由原则”,同一事由的文件应相邻排列。不同事由的文件,依次按照先发文后收文、文件字号类别、文件字号由小到大等条件进行排列。每件档案总页数以阿拉伯数字用铅笔在文件末页外边上角标注。归档文件依据分类方式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写件号,一个装订件为一件,永久、30年、10年各一个流水号,分别从1号编。
五、加盖、填写归档章应清晰无误。在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处中间位置加盖归档章并仔细填入对应内容,归档章式样如下图:

全宗号

文件年度

件号

处室单位名称

保管期限

 


例如皖价办〔2010〕9号为办公室2010年度永久保存的第5件文书档案,则该文件归档章应为:

全宗号

2010

5

办公室

永久

 


六、配套目录应报送齐全。归档文件移交档案室时,每盒内应有该盒归档文件目录一份,目录设有件号、责任者、文号、题名、日期、页数等栏目,每一栏要求填写准确,放于该盒内文件上方,移交档案室,经档案室核对符合归档要求后,双方办理归档手续。
七、文书人员应根据检查结果及时纠错。对移交的文书档案,档案人员检查后发现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文书人员应收回纠正,直至全部档案符合归档标准后方可履行交接手续,完成文书档案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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