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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移交的公告


【颁发部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便于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统一管理,从即日起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由我局移交至市住房建设局。受理部门具体信息如下:

受理部门: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二村莲花大厦东附楼一楼人才安居业务受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3207236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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