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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全区政府法制系统记行政复议集体和个人二等功候选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桂人社函[2010]5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全区政府法制系统记行政复议集体和个人二等功候选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桂人社函[2010]5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法制办公室,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在全区政府法制系统开展记行政复议集体和个人二等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人发[2009]30号)精神,经全区自下而上推荐,全区政府法制系统记行政复议集体和个人二等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拟给予南宁市法制办等23个集体记集体二等功,给予周剑明等35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现予公示(公示附后),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请代为张榜公布。

附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关于全区政府法制系统记行政复议集体和个人二等功候选名单的公示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
关于全区政府法制系统记行政复议集体和个人二等功候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在全区政府法制系统开展记行政复议集体和个人二等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人发〔2009〕30号)精神,经全区政府法制系统各单位评选申报,并经全区政府法制系统记行政复议集体和个人二等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拟推荐出全区政府法制系统记行政复议集体二等功候选单位23个,全区政府法制系统记行政复议个人二等功候选人选35位,现对推荐记集体、个人二等功的候选单位和人选予以公示(名单如下)。公示期7天。

一、记行政复议集体二等功名单(23个)

南宁市法制办公室

南宁市公安局法制处

来宾市法制办公室

玉林市法制办公室

北流市法制办公室

柳州市法制办公室

柳州市公安局法制科

桂林市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科

资源县法制办公室

百色市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科

田阳县法制办公室

梧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岑溪市法制办公室

北海市法制办公室复议应诉科

钦州市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科

东兰县法制办公室

大化瑶族自治县法制局

崇左市公安局法制科

扶绥县法制办公室

平南县法制办公室

桂平市法制办公室

贺州市八步区法制办公室

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处

二、记行政复议个人二等功名单(35个)

周剑明南宁市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

梁孝实宾阳县法制办公室主任

黄柳健柳州市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科科长

李菁华(女)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制科科长

卢水保柳城县法制办公室主任

张 林桂林市法制办副主任

唐超云全州县法制办公室主任

陈 学荔浦县法制办公室主任

牟 林河池市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科科长

班统义天峨县法制办公室主任

潘 文宜州市法制办公室主任

农作忠百色市法制办公室主任

韦跃建乐业县法制办公室主任

韦仕任田东县法制办公室科员

韦顺利来宾市兴宾区法制办公室主任

黄世姣(女)象州县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周 兵崇左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农立民龙州县法制办公室科员

黎崇东陆川县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梁承金兴业县法制办公室主任

马遒祯(女)贵港市法制办公室科长

姚月团贵港市港北区法制办公室主任

肖则理梧州市法制办公室科长

李中禄蒙山县法制办公室主任

何 如(女)北海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胡朝娟(女)北海市国土资源局法制科科长

谢 剑防城港市法制办公室主任科员

郑贤广东兴市法制办公室主任

陈建师钦州市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科科长

张远轮灵山县法制办主任

董 坚贺州市法制办公室主任

梁志伍贺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革发展科科长

农荣飞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处副处长

李智琨(女)自治区交通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

陈永锋(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对以上候选单位和人选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0年1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全区政府法制系统记行政复议集体和个人二等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拟推荐记集体和个人二等功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联 系 人:潘 东高慧渊

联系电话:(0771)28231602823151

传真:(0771)2823151

电子邮箱:gxfzbfyc@126.com

通讯地址:南宁市民生路2号自治区法制办行政复议处

邮政编码:530012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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