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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关于举办全国法制宣传漫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司法厅

【发文字号】 赣普法办字[2010]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西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关于举办全国法制宣传漫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赣普法办字〔2010〕5号)


各设区市普法办,省直机关普法办,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普法办:

现将《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关于举办全国法制宣传漫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司宣函[2009]5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漫画作品征集工作,要注重加强对机关、单位、企业、院校、社区等漫画爱好者的发动,特别要加强对画院及漫画学会等专业组织的发动工作,提供必要的引导,使他们能创作出阐释法律问题准确、艺术表现力强的高水准法制宣传漫画作品。

为确保按时按质报送我省法制宣传漫画作品,请各设区市普法办、省直机关普法办、省委教育工委普法办、省国资委普法办务必于3月15日前分别报送3-5件法制宣传漫画作品。

联系人:省司法厅普法教育处 曹微
联系电话:0791-6212233(兼传真)
邮 箱:cw@jxsf.gov.cn

附件: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关于举办全国法制宣传漫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略)

二o一o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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