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市财政局宿迁市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宿政办发〔2010〕4号 2010年1月1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市财政局制定的《宿迁市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
(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市财政局2010年1月)
(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市财政局2010年1月)
为进一步增强农业综合开发支持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服务能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和要求,现对宿迁市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高标准农田、支持农业园区建设、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重点,加快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争取完成总投资2亿元以上,其中财政投资1.4亿元以上,建设高标准农田8万亩以上,通过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持15家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个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内,吸引“三资”5亿元以上参与现代农业建设。
三、工作思路及重点
继续围绕“多争取、重实施、严管理、出形象、求实效”的十五字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和项目管理力度,继续坚持规模开发、产业开发和科技开发原则,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努力培育农业开发新亮点、提升农业开发项目区形象和效益,全力推动全市现代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实现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新跨越。
(一)突出“两个聚焦”的工作要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农业综合开发各类土地治理项目都要根据向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向粮食主产区聚焦的要求,按照“灌排设施配套、农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六个标准,建设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基本农田。
一是高标准规划。以县、区为单位,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编制2011年至201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一般土地治理项目和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均要按照高标准农田的要求进行规划,科学确定开发的重点项目、重点区域,明确资金的重点投向,对洪泽湖周边、宿沭路沿线、黄河故道区域等资源条件好、开发潜力大、土地连片集中等地区实行重点开发、连续开发,突出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样板。
二是高水平实施。所有土地治理项目要围绕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要求,主动对接,科学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内容,进一步提高农田配套设施、农村集中居住区生产、生活设施的规划、设计水平,增强农业开发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能力。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在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好农业开发、国土、水务、农业等部门力量,统筹安排农业开发、中小型灌区改造、土地复垦开发等各类支农项目资金,集中连片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合力。
(二)突出支持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推进农民持续增收
一是坚持规模开发。突出重点产业、重点产区、重点地区,进一步整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黄河故道、丘陵山区等各类农业开发项目资金,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投入、连续扶持,以推进现代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
二是坚持产业开发。按照“围绕龙头建基地,围绕基地扶龙头”的产业化开发思路,加快建设一批基础设施配套标准高的优质农产品基地,加大项目区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努力扶持一批与农产品基地、农户、流通市场联系紧密的龙头企业,进一步促进地方优势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提升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三是坚持科技开发。充分发挥农业开发项目优势,最大限度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科技、农业机械,着力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土地的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科技贡献率。每个项目区要引进新品种4个以上,新技术2个以上。不断加大技术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农民科技素质。
(三)突出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一是扶持重点企业。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对比较优势强、产品市场前景好,对农民增收带动效果明显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行连续扶持、集中投入,使其逐渐做大规模、增强实力、打响品牌、增强其带动能力。
二是扶持成长型龙头企业。围绕各地优势主导产业,在扶持重点龙头企业的基础上,对成长型龙头企业,在项目、资金方面予以倾斜,帮助企业快速成长、壮大,带动当地优势产业发展升级。
三是扶持基地型企业。对产权清晰、土地规模经营的基地型企业,每个县、区扶持不少于1个。列入国家重点扶持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必须建立相应规模的种养基地,实现产业化项目与高效农业基地建设相结合。
四是扶持市场流通型企业。围绕农产品流通市场,重点扶持一批粮食、水产品、果品、蔬菜等批发市场,促进农产品流通销售,带动产业发展。
五是扶持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积极支持地方政府规划建设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优先扶持符合产业化经营项目立项条件的入园项目,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
(四)突出引导新型农村生产方式变革,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
一是继续加大农业园区建设力度,着力打造现代农业建设载体。以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重点,精心布局、科学规划,把加强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作为项目建设的着力点和主攻方向。重点解决排灌及交通等制约因素,通过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实现农田方格化、道路砂石化、树木林网化、灌溉节水化、耕作机械化、种植良种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业新格局。
二是着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每个县、区结合主导产业在项目区扶持各类农民专业协会1个以上,从人员培训、技术服务、信息与管理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是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在农业开发项目区鼓励农村大户和能人承包、租赁、反租倒包土地,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每个项目区要实现流转土地1000亩以上。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坚持科学规划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把市场竞争力强、带动农民增收明显的龙头企业和开发潜力大、产业优势明显的地区纳入农业开发扶持范围,确保选项准确。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道路、桥梁、电站、田间道路等配套建筑物,使项目区工程既能满足农业生产,又能方便农民生活。按照“实用、美观、统一”的原则,在全市按照“农业开发工程图集”进行统一设计,在规格、外形等方面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将每座工程做成促进农民增收的亮点工程,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景点工程和质量标准高的精品工程。
(二)加强招商引资
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示范导向作用,将项目建设与招商引资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吸引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商资本等参与农业开发,努力形成全方位、多渠道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格局。充分发挥项目优势,用足、用活、用好农业综合开发相关政策,加强农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吸引农业企业进入项目区参与农业建设;加强产业化项目建设,引导扶持企业扩大投资,实现以项目引项目。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进一步强化奖惩、细化措施,确保农业综合开发招商引资工作卓有成效。
(三)培育开发亮点
积极参与地方各类农业园区建设,每个县、区集中力量打造2个以上规模大、档次高,具有一定区域特色和产业特色的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每个县、区建设2万亩以上规模大、效益高的高标准农田。引导农业科技向项目区集中,每个县、区建设1个以上科技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加强项目监管
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项目工程建后管护制度等规章制度,切实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各项农业开发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程序组织项目资金报账、拨付和验收,定期组织对农业开发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继续开展“优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和优质工程竞赛”活动,进一步明确竞赛标准、评比程序和奖惩办法,提高全市农业开发工程质量和项目建设水平。
(五)整合支农资金
积极建立支农项目统筹规划、支农资金配合使用的开发机制。以农业开发项目为平台,积极整合水利、国土、农业、交通、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等其他支农资金,引导支农资金统筹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不断提升财政支农资金的整体效益。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农业综合开发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项重要任务和途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细化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精心组织实施,形成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合力。